讓你老公提出是用你們在美國的共同財產(錢)付房錢的證明。那怕他說是給了你cash,他需要拿出cash的出處證據。
這樣的話,你最好就是轉守為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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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法律有個詞匯“presumption”
-檸檬椰子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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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2015 postreply
16: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