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離婚問題

終於走到離婚這一步了,在加州,有些問題請教一下。
對方已經提交了離婚申請,現在文件已經送到我手裏了。
我想問一下如果我30天不回應,隻是work out an agreement 並且sign agreement, 會有什麽不利的情況嗎?
還是我必須回應並且work out agreement. 感謝大家的任何幫助。

同時請問一下洛杉磯橙縣附近好的離婚律師。由於經濟條件限製,如果有那種能免費提供谘詢的地方最好了。
謝謝大家的幫助。以後就要自己帶孩子們過了,希望以後的路越來越好。

謝謝。

所有跟帖: 

回應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687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10:21:09

能看懂英語請看你自己的選擇。 -lexm5- 給 lexm5 發送悄悄話 (260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13:01:17

給你發QQH了。 -cecillia- 給 cecilli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29/2014 postreply 15: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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