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可以向法官要求對方付你的律師費,但是你要提供足夠證據說明你有hardship,而且對方的財產資源導致不公平(inequity)。
第二步,如果法官不要求對方付你的律師費,要求法官為小孩指定一個律師(guardian ad litum),由對方付費。因為官司的目的是為了小孩的best interest。你可以沒有律師,但是小孩不能沒有人做代表。
另外你可以要求court family service http://www.courts.ca.gov/selfhelp-familycourtservices.htm 幫助你。
法官說誰付就是誰付
所有跟帖:
• 謝謝lexm5的回復. 信息很有幫助. -alex2014- ♀ (21 bytes) () 09/19/2014 postreply 22:13:39
• You have to ask for it, it is your initiative. -lexm5- ♂ (689 bytes) () 09/20/2014 postreply 05: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