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是這樣,結婚16年,兩個小孩,11和6歲。雙方都在加州,都工作,因為太太part time,所以薪水是先生的一半。先生有401K較多,太太的401K很少,雙方都四十幾歲了。去年先生找到一份很好的goverment job,benefit裏最大的一條是如果先生幹夠20年退休,他可以拿他退休時薪水的75%作為pension直到他死。這是很大的一部分。
現在的問題是:
1。如果離婚,當先生到了退休年齡,太太可不可有權拿到一部分這種pension?如果可以,大概是先生的百分之幾?如果太太再婚,還有權拿嗎?如果先生先死,太太還可以拿嗎?
2。現有雙方的401K會平分,但離婚後到退休的時候,積累少的一方可以有權拿另一方的social security的一部分嗎?同樣,如果可以,大概是另一方的百分之幾?如果拿的一方再婚,還有權拿嗎?如果被拿的一方先死,拿的一方還可以拿到死嗎?
請問離婚家庭財產分割
所有跟帖:
• 回複:請問離婚家庭財產分割 -apt- ♂ (560 bytes) () 05/17/2011 postreply 1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