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離婚, 當然屬於已婚, 這還用問嗎?
德州是共同財產州, 所有婚後收入, 均是雙方共有(50/50). 如果你在德州離婚, 應該也是這樣的.德州是無過失離婚的州, 任何一方離婚都不需理由.你的狀態已屬於被虐待的狀態, 又無收入, 可以請求免費的法律援助, 用TEXAS LEGAL AID 上網查一下, 很多組織, 如http://www.texaslawhelp.org/TX/index.cfm 是可以試試的資源. 一旦送交離婚審請, 可以在隨後的聽證會上要求付給你瞻養費(ALMONY).
除非你丈夫有百萬家財, 追索婚後財產一般沒有意義了,最好是你們達成一個分割協議. 如果你想在美國發展, 建議你先由H4轉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