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將近3年了,感情本來都不錯,不算是青梅竹馬,但卻是共患難。隻可惜一切都是那麽虛偽,原來他已經計劃好跟我離婚,有了小三,但是隱藏得讓人詭異。還有幾個月綠卡到期了,哼,說是會為我申請完再離婚。最讓人痛恨的就是付出真心,然後接過來背叛的結局。他普通收入,如果離了,估計也不給贍養費。
如果像他說的給我遞交申請後就立刻離婚,我的長久綠卡會被取消麽?如果等到那到長期綠卡就立刻離呢?遞交申請後多久會通知麵試,多久拿到長期綠卡?如果離了婚,他拒付贍養費,我該怎麽辦?我該怎麽用法律保護自己???他現在離婚的態度很堅定,我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