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太太(2個孩子)分離快4年了因為移民的原因.我在加拿大他們在達拉斯.4年來連續買了2個houses和新cars.近期太太向我提出了離婚並且cancel了移民申請,並且利用一切手段阻止我看孩子.朋友告訴我她已有男朋友並且同居.因為綠卡申請者無法入境,cancel以後還需要6個月至1年時間才可以入境.我希望我太太等我入境以後再離婚,她目前看了非常著急還說:"我不同意,她也有辦法離".我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懇求各位指點!,先謝謝了!
各位好!可以問一個有關離婚問題嗎?謝謝了!
所有跟帖:
• 建議您在當地找律師處理這個問題,您有許多選擇,但是您應該讓"專業"來協助您處理. -單身老貓- ♂ (0 bytes) () 09/08/2010 postreply 08: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