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中國人,女)去年10月份來美國和一名在網上談了大半年戀愛的H1B男(中國人)在Las Vegas領了結婚證。由於朋友國內還有事情要處理,11月初回國了,說好了今年1月份來美,那個男的給朋友預定了來美的機票。等朋友回國以後,跟家裏人談了談這個男的情況,朋友家裏覺得很不放心,一是女兒離家太遠,另外覺得這個男的現在工作很不穩定,所以就堅決不同意朋友和這個男的在一起,要求他們離婚。我朋友和她父母鬥爭了幾個月,最後決定還是不傷害父母,準備離婚。她和這個男的談了情況,男的不同意。請問
1. 這種情況下我朋友該怎樣離婚?是在中國還是她應該來美國?
2. 在美國的話,會不會存在贍養費的問題?
3. 如果這個男的以後同意離婚了,會是怎樣的離婚程序? 能夠協議離婚嗎?怎麽辦會最簡單?
先謝謝各位了。
離婚問題請教,先謝了
所有跟帖:
• 先回美國吧,離開父母就不一定想離了:) -傻等啦- ♀ (24 bytes) () 03/26/2010 postreply 23:47:23
• 贍養費??? Less than 1 mon "marrage", sorry for the guy -jojo1971- ♀ (0 bytes) () 03/28/2010 postreply 14: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