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美近8年了,從一無所有到現在一份不錯的工作,綠卡也有了,很想把老婆和孩子從國內接來美國一起生活。老婆在國內有不錯的工作,孩子也在國內上小學。老婆來美國帶過一兩年,由於不喜歡美國就回去了。現在我希望他們再來,但老婆堅決不同意,並要求我回去,否則在長期兩地分居就要離婚了。我們一個要在美國一個要在中國,看來離婚是大家不得不考慮的事情了。我想問一下國內離婚的政策。我知道財產通常平分,但由於我工資比她高兩倍,我需要每個月付給老婆贍養費嗎?另外,我肯定會給兒子足夠的生活費,但老婆說國內法律規定是工資的20%~30%。我覺得這好像太多了,有沒有人知道怎麽處理。我打算付每個月幾千人民幣,這在國內我覺得足夠了。我們是心平氣和分手,雙方都能理解對方。謝謝!
離婚事宜請教老貓和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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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離婚事宜請教老貓和網友 -單身老貓- ♂ (199 bytes) () 02/06/2010 postreply 13: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