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兄,請教了

路過... 讚貓兄! 好人!熱心!誠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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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貓兄文章中提到的Home deed問題,本人有些疑問
1. 如home由其中一方所得,改deed應該就行,如辦一個 quitclaim deed,一方放棄對home所有權力和義務。
2. 本人不確定的一點是,不知quitclaim deed是否會在日後產生糾紛?因為房契上始終是兩個人的名字。那麽,是否辦warranty deed比較妥當?但warranty deed成本比較高,相當於房產交易。
請貓兄指點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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