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 ,你獨自照顧孩子幾年 .你LP外出工作 .這樣 ,你就有條件 爭取了 .
你要耐得住.
如果這期間 ,你LP不離不棄 ,也不趾高氣揚,你就再掂量掂量.
如果這期間,你脾氣大 ,家暴 ,你就沒戲了 . (你掙 20 萬 ,脾氣大 ,也沒戲 )
為了不讓自己憋出病來 ,帶孩子去 教會 .都會 豁達 ,開朗一些 .
我理解 過不下去 ,看對方不順眼, 離婚 .
但 ,就解脫自己 ,把孩子留 給自己看不上的人 ? 誰更自私?
所以 ,我讚你.
知道 ,一白男,警察 .2孩子. 10 來歲了 . LP一直在家 . 男的多上夜班 ,1.5 倍的工資.
女的外遇,被抓了現行 .
男警察權量 ,不離婚. 說 離了 ,他每月贍養費 ,撫養費 後, 他連租一居室都難
1> "孩子小時侯 都挺可愛的,好象教會是耽誤時間。但孩子的成長 是真需要這麽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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