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回答

來源: 彩葉 2019-01-15 18:39:2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1 bytes)

1. 抓人是應美方請求,根據美加協議,加方必須抓人,如果她確實沒犯加國的法,到時候可以拒絕引渡。

2. 判15年輕輕鬆鬆就改為判死刑?這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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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洋犬看不懂的 -醫者意也- 給 醫者意也 發送悄悄話 醫者意也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5/2019 postreply 19:11:19

沒有政治因數在裏麵,這案子會這麽快判?算了吧。 -隻看不回貼1208- 給 隻看不回貼1208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5/2019 postreply 21: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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