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回答

來源: 2019-01-15 18:39: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抓人是應美方請求,根據美加協議,加方必須抓人,如果她確實沒犯加國的法,到時候可以拒絕引渡。

2. 判15年輕輕鬆鬆就改為判死刑?這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