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必須重申,根據佛教哲學,不存在與物質相對的被視為“自我(self)”、“靈魂(Soul)”或“自我意識(Ego)”的永久不變的精神(spirit),並且識(consciousness; vinnana)不應被視為與物質相對的“精神(spirit)”。必須特別強調這一點,因為一種錯誤的觀念,即識是作為貫穿生命的一種永久的實質而連續的一種自我或靈魂,已經自最早的時候持續至今。】
比如上麵這一段,其實有幾層含義。
有可能作者把“自己對別派的理解”當成“別派的理解”。並且據此批判真常唯心。
我覺得他們最後的難點就成了:
- 到底有沒有可以真實衡量的、解脫這回事兒。
- 到底解脫是不是需要修證才能達到,
- 到底有沒有真實的、具體的修法。還是說日常修心、做好人就可以解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