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任陝甘寧邊區保安處便衣隊隊長。1942年至1945年任隴東專區保安處處長。1945年起任陝甘寧邊區保安處副處長。1948年至1949年任中共中央社會部處長,北平市公安局三處處長。
1949年5月至1954年任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西南軍政委員會公安部副部長兼西南公安學院院長,西南行政委員會公安局副局長。
1955年4月至1959年9月任四川省公安廳廳長。1955年4月起任四川省人民委員會政法辦公室主任。
1956年2月起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1959年9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處書記;1956年11月至1967年1月任四川省副省長。其間:1959年3月至1962年11月兼任四川省政法公安學院院長,1959年9月至1967年1月兼任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員會書記,1962年8月至1964年6月兼任四川行政學院院長。1966年至1972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被關押。1972年至1974年任四川省革委會政治部群工組組長、政治部副主任。1
974年12月至1977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1977年3月至1983年4月任公安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