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貼裏提到過該部門經理最大的問題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她不應該背後議論GM的不是(我多次跟她談過有問題可以找人事或我反應),supervisor 完全沒有必要介入經理與GM之間的糾紛,更不應該陪她去找GM大鬧。故意開著門讓其他人“witness"她們與GM的爭吵就是要給GM難堪!Supervisor 被她的經理當槍使了!本來她自己辭職是沒有必要給離職費的,但公司還是給了她一個月的工資。
由於出發點不同和對問題的了解程度不同,對同一個問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讀和看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對這一事件的具體細節就不多透露了,謝謝大家的跟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