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發生的車禍現在對方索賠上法庭,該怎麽應對?

我好朋友的爸爸在洛杉磯,兩年前的一次車禍,當時在一個STOP SIGN左轉撞了一輛直行車,天很黑當時,她爸爸完全沒有看到對方車,撞得很嚴重,對方人沒大礙,乘客有一點擦傷,但朋友的爸爸傷的很嚴重,是急救車送去醫院的,事後警察判過錯在朋友爸爸一方,也通過保險公司賠償都了結了。但就在事情過去兩年還差幾天,對方把朋友爸爸告上法庭要索賠,具體索賠多少我還不知道。朋友爸爸谘詢了律師,但是律師費很貴,他現在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想請教老貓,像這樣的案子,如果他不請律師自己打可以嗎?朋友爸爸完全沒有任何證據和證人,唯一的警察筆錄還對他不利,是不是一定要請律師才有勝算呢?

請老貓指點,朋友爸爸應該如何開始應對,法庭3月開庭,另外,在洛杉磯有沒有對華人的法律谘詢服務,他的英文不好。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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