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麵:
在剛開始處理這個官司的時候,我曾經到本版提問。當時得到了單身老貓以及其他網友的熱情解答。我曾經向單身老貓版主提到說等事情完了要把整個過程寫出來回饋大家。拖了好幾個月總算完成了這個心願。再次感謝單身老貓版主的指點。請讀正文。
經常看見有新手遇見車禍不知道該怎麽辦。我把我去年的一段經曆貼出來,希望對新手能有所幫助。我是去年3月份拿的駕照。那時候我剛到美國4個月,一切都懵懵懂懂的,對車禍的處理流程更是毫無概念,隻聽說可能會非常麻煩。於是每天我小心翼翼的開車,希望在我熟悉美國之前不要碰到什麽大麻煩。後來的事實證明,有時候哪怕你再小心,麻煩也還是會自己找上門來。開車半年後,我的新車就在停車場叫人給撞了。然後是修車,索賠,保險公司賴帳,起訴,上庭,直到最後得到賠償,我經曆了一個完整的流程,由此也增加了對美國社會的了解。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從網上獲得了許多寶貴的信息。現在我把我的經曆和我的體會寫下來,希望能對碰到類似麻煩的朋友們有所啟發。如果有不正確的地方,請大家指正。
去年9月3號星期一,勞動節。下午兩點鍾左右,我們在超市裏買完菜開車回家。因為是三天長周末的最後一天,plaza裏人非常多。我們在parking lot裏頭慢慢往外開。後麵一輛車跟得特別緊,很不耐煩的樣子。到一個丁字路口,我打燈減速準備左轉,後來又發現這個路口不是出口,於是關了轉向燈繼續往前開。這時候坐副駕駛座的女友突然連聲驚呼。我還沒來得及反應,"砰"的一聲緊跟我們的那輛車不知什麽時候開到了我的右側,從右邊一頭撞上了我們的車。
下車一檢查,我車子的右前擋泥板(fender)被對方車子的左前bumper撞凹,右前車門也沒法打開了。對方的車子隻是在bumper上有一些刮傷。這是我拿到駕照半年來第一次碰到車禍。當時簡直不敢相信這種麻煩事自己也碰上了。對方車子上跳下來一個亞裔,看上去像個越南人。戴著墨鏡,一副老江湖的模樣。他看我當時臉色很難看,就滿不在乎的對我說:not a big deal, take it easy, let's call the police first, and let the insurance company to deal with it。我想想也對,就打了911。911接線員告訴我,parking lot上的車禍他們是不管的。她讓我們交換保險信息,讓保險公司來處理這件事。我看那個越南人掏出手機四處拍照,我也掏出手機,仔細拍下了受損部位。後來事態的發展表明,這時候我已經犯了兩個錯誤:1,我沒有找證人(independent witness);2,我隻想著拍受損部位,而沒有刻意去拍兩輛車的位置。
回去以後,我們立刻跟對方保險公司(mercury)聯係。對方給了我們一個case number。過了幾天,他們給我們寄來了一份事故報告單,讓我們去他們指定的修車鋪估價。我填了單子,把手頭的照片打印了,再附上一張用visio畫的現場示意圖給他們寄了過去。又去估了價,大概需要1300美元的修車費(就一個小小的擋泥板!)。當時我想著等我收到對方保險公司的支票就去把車子修了,這件事就這麽過去了。誰知又過了兩周,mercury的人跟我們聯係了。他說根據他們的調查,事故的原因是我們沒有yield他們顧客的車。所以他們不負責賠償。他們認為我描述的事故經過不符合常理,因為It's crazy to overtake from the right side in the aisle of a parking lot,因此他們認定那個越南人的陳述更合情理。我立刻向他們指出,那個越南人在撒謊。他就是這麽個瘋狂的司機。我給你們的信裏麵已經給出了證據證明確實是他撞了我。mercury的家夥很不耐煩地問我:How!How can you prove that? 我告訴他,從我提供給他們的事故現場照片來看,兩輛車是平行於aisle的,如果是因為我左拐沒有yield導致的事故,那麽車子的方向不應該是平行於 aisle的方向。誰知mercury的人給出了個讓我目瞪口呆的理由:你所提供的照片是事故之後的照片,而不是事故正在發生時的照片。你怎麽證明照片裏車子的位置就是事故發生時車子的位置?我氣壞了,盡量心平氣和的跟他說:Since you are so unreasonable, I will not argue with you any more. But I would like to know the judge's opinion. 對方毫不示弱:Fine, go ahead. If you want to sue, it is fine to me!
看來事情不像我們一開始想像的那麽簡單。沒辦法,我隻好先自己掏錢把車子給修了。我們剛到美國還不滿一年,什麽情況都不熟悉,一時還拿不定主意為了1300 塊錢值不值得去打一場官司。這時候,mercury給我們寄來一張賬單,要我們支付他們顧客的修車費1500美金(就為bumper上的一點刮傷),還威脅說如果我們拒絕賠償的話,將必須承擔法律訴訟所引起的額外費用。我們當時很生氣。既然躲不過,那麽就打打這場官司吧。不管結果如何,好歹也是上一堂熟悉美國社會的課。
File了small claim之後,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熟悉一下美國的法庭。我上網找了一些上庭的例子(汽車版上的精華區,文學城的法律版),又仔細看了一些電影上法庭辯論的鏡頭。(這裏我要推薦一部電影"費城故事"。上麵的法庭辯論十分精彩,也很真實。)很快我就摸著了一些門道:在感覺上法庭發言和做學術報告有些類似——二者都是要擺出別人可檢驗的事實和數據來說服聽眾。簡而言之就是:每一個論點都要有證據的支持。好,那就專心搜集證據吧。
我做的第二件事是收集證據。我首先向法庭申請了一張傳票,要求超市提供事故現場的錄像(由於超市隻保留一個月的錄像,我們最終沒能拿到現場錄像。傳票是一種法庭的命令。命令證人到場或者證據持有者提供所需文件。證據持有者提供的文件隻能直接送到法庭,當事人是不能經手的。證人或者證據持有人可以要求當事人支付相關費用)。然後我帶上相機到事故現場拍了幾十張照片,連同事故現場照片以及google earth和微軟maps.live.com上提供的現場鳥瞰圖(bird's eye view),一起洗出來仔細研究了一晚上。很快我就有了重要的發現。
1. 在其中一張事故現場照片上,可以看出對方車子停在red curb前麵。而且在背景裏頭有一家商店T的招牌;
2. 在後來拍的T商店周圍情況的照片中,我注意到對方車子的正前方是一段橫出來的curb。也就是說,在當時的情況下,對方的車子必須左轉才能避免撞上curb,這樣就可以解釋他為什麽會撞上我;
3. 我們車子之後距離我們最近的那個垂直的aisle(對方聲稱我是從這個aisle裏頭左轉開出來,沒有yield他而造成的事故)是一個單行線,隻許開進去,不許開出來。
這下我幾乎完全放心了。我知道不管拿不拿得到現場錄像,隻要不出意外我都能贏這場官司。
第三件事,我用了一個我平時老用來畫電路的免費軟件,精心製作了一副現場示意圖。後來證明,這張示意圖的效果是如此之好,以至於在法庭上法官完全拋棄了對方畫的示意圖,而要求對方照著我畫的示意圖陳述經過。嗬嗬。
法庭每個月隻有若幹天處理small claim。開庭那天,法庭裏坐滿了人,全是來參加訴訟的。被告越南人帶了兩個女人一起來,其中還有白人。後來我知道其中一個是他的越南語翻譯(越南人的英語其實很好,這家夥似乎是想裝弱勢博取同情),白女人是保險公司的代表。法庭要求當事雙方在審理前互相交換證據。看過越南人打算提交的證據之後,我的第一感覺是高估了對手。這哥們隻是把事故現場拍的照片用分辨率很低的打印機打出來,再加上一張寥寥數筆畫的示意圖(後來保險公司的代表承認該示意圖是他們根據我提交給他們的示意圖畫的)。而我的證據裏頭除了一張精美示意圖之外,還包括洗出來的現場照片,周圍環境照片,以及鳥瞰圖照片等等。事故發生的時候,這個越南人一副見多識廣老油條的樣子,而到了法庭上我越看越覺得這越南人傻頭傻腦的,楞得厲害。我至今沒有想通他為啥要打這場官司:贏了,幫保險公司省錢;輸了,毀自己的信用。
法庭先是出來一個很逗的法警,向大家介紹今天的法官。他說該法官其實是一位律師,並非本法院的正式法官,正式法官都忙著處理刑事案件,沒空審理small claims。但是這位法官是完全合格的法官,他之所以不願意當全職法官,是因為他不想失去big bucks雲雲。他的講話讓法庭裏的緊張氣氛緩和了不少。接著是法庭的免費調解服務來做廣告。他們說:上法庭判決的結果必然有50%的人unhappy。而他們的免費調解服務可以讓100%的人happy。而且庭外和解的雙方都不會影響credit。最終無法和解的,仍舊可以選擇上庭。美國人似乎都很在乎 credit,當場超過一半的人願意試試免費調解。法庭一下子空了很多。
過了一會兒,法官來了。這是個大概五十來歲的中年人,看上去像是墨西哥裔,小眼睛,胖臉,披著法官袍子,說話很快,表情特生動。也許是因為法官的位子比較高,隻能讓人仰視的緣故,該法官給人感覺很聰明睿智值得信賴。
一開始的幾個案子被告人都沒有出席。原告陳述完畢以後,法官隻稍微問了幾句就判決了。每個案子不超過5分鍾。很快就輪到了我們的案子。前麵幾個案子大都隻有一個被告在法官前陳述。到了我們的案子,一下子上去了五個人——被告方的越南人,他的越南語翻譯和保險公司代表,以及原告方我和我女友(證人)。我們的場麵比較大,下麵的聽眾無不精神一振。
我把所有的證據裝訂成一本,編上號呈遞上去。然後開始陳述事件經過。我的論證是這樣的:
1. 對方車子bumper上的刮痕大部分分布在車子的側麵。這說明事故發生時,兩輛車的角度是很小的。在一個狹窄的aisle裏頭,如果是因為我沒有yield他而發生的碰撞,通常兩輛車子應該成比較大的角度。
2. 從事故現場照片看,對方車子停在red curb之前。這可以有兩種解釋:a,對方司機違反交規;b,這是事故現場。合理的解釋是b,這說明事故發生在商店T之前;
3. 從商店T的位置看,根據對方車子的位置和行駛方向,在他之前40英尺處是橫出來的curb,他必須立即左轉才能避免撞上curb;
4. 在雙方車子之後,距離事故現場最近的橫向aisle是一個隻許進不許出的單行線;
5. 事故發生的時間是三天長周末的最後一天,是許多人為下周買菜的日子。下午兩天是超市最熱鬧的時刻。事故發生的地點是附近最熱鬧的superstore之一。在這樣一個時間這樣一個地點,在一條狹窄的單向aisle裏頭逆向行駛不僅瘋狂,而且幾乎不可實現。
越南人的陳述是這樣的。那天,他正在parking lot的aisle上開車,突然我從左邊竄出來。他躲避不及撞上了我。法官拿著我畫的示意圖要求他說明事故發生的時候兩輛車的位置,他回答說記不清了,隻記得我的車子從旁邊竄出來。
接著法官問了我女友幾個問題作為輔助證據,最後問我還有什麽要說的。我用上了從"費城故事"裏頭學來的陳述方式。我說:Finally I want to emphasize the following facts:
* Fact: In the photos of evidence 4, Mr. To's car was parking in front of the red curb, on the yellow crosshatched pattern;
* Fact: There is a traversing curb about 40 feet away right in front of Mr. To's car, Mr. To had to turn left immediately to avoid it;
* Fact: The nearest vertical aisle behind Mr. To's car is a narrow one-way aisle, no driving out is allowed;
* Fact: WM Supermarket is one of the most crowded supermarkets nearby;
* Fact: The date of the accident is Sept.3rd, the Labor Day, the last day of a 3-day-long weekend. It is a very busy day for the WM Supermarket. The time of the accident is around 2pm, a very busy moment for the supermarket.
* Fact: The two car formed a very small angle when the accident happened.
* Fact: I have a clean driving history.
越南人沒啥要說的,法官要了我損失的證據(修車發票),就開始宣判:鑒於原告提供的證據比較consistent,判決被告必須賠償原告的修車費以及法庭審理費用60元。
回顧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可以有如下經驗教訓:
1. 車禍發生以後第一要務是尋找對自己有利的獨立證人;
2. 現場照片要包括盡可能多的信息:雙方車子損傷情況,相對位置,刹車痕跡,周邊環境,等等;
3. 除非你也想體驗一下打官司的感覺,否則盡量讓保險公司來處理事故。這樣可以替你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美國人保險觀念非常強,這是有原因的。我買保險的時候沒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上了insurance agent的當,以至於事故發生的時候我的車子沒有coverage,結果對方保險公司以為有便宜可占,欺負上門。前不久還看見網上有人無醫療保險拔魚刺收到上萬元的賬單。沒有保險真是後患無窮;
4. 美國的法庭十分強調證據。美國生活要養成隨時保留證據的習慣。比如說,各種購物發票、收據等,拿到後不可隨手扔掉,盡量保留幾個月,說不定什麽時候就能用上;
5. 萬一真要上庭,還得善於利用法律手段獲取證據。現場監控錄像,對方手機通話記錄,對方的駕駛記錄,等等,隻要有法庭傳票你都可以用作證據。法庭傳票在某種意義上讓你可以使用國家政權的強製力去獲取你所需要的證據。以我的這個官司為例。最初我是以私人的身份去找那家超市要監控錄像的。本來他們隻需告訴我他們的錄像隻保留一個月,無法提供,那就啥事沒有了。但他們的經理是個亞裔中年婦女,態度非常惡劣,一副不願意管閑事的姿態,很不耐煩地告訴我:隻有超市內部才是歸我們管的,出了超市的大門,你隻能去找警察。沒辦法,隻好給他們發傳票。這下他們就不能不管了。即使真的無法提供,他們也必須填表,向法庭提供合理的原因解釋他們為什麽無法提供相關證據,並且同時必須通知原告被告。——本來"要監控錄像"這件事,是我和超市之間的事情。發了傳票之後,這件事成了法庭和超市之間的事情了。對方超市可以不理我的要求,但他們卻不敢不理法庭的要求,否則即為藐視法庭,將會受到處罰。
車禍索賠全攻略 ——兼多謝單身老貓
所有跟帖:
• 謝謝分享! -kzg- ♀ (0 bytes) () 06/02/2008 postreply 23:12:46
• Good job! Thanks for sharing! -N.- ♀ (0 bytes) () 06/03/2008 postreply 00:30:12
• 多謝分享。要做成一件事,做足功課是非常必要的一環啊!學了不少。 -倒黴透了- ♀ (0 bytes) () 06/03/2008 postreply 11:54:21
• 好貼,無律師而贏得官司. 最重要的當時現場取證. 回複:車禍索賠全攻略 ——兼多謝單身老貓 -fixanycars- ♀ (0 bytes) () 06/03/2008 postreply 16:33:23
• 回複:車禍索賠全攻略 ——兼多謝單身老貓 -zclearwater- ♀ (22 bytes) () 06/03/2008 postreply 22:30:37
• 起訴的時候跟法庭說一聲即可 -dysr- ♂ (0 bytes) () 06/06/2008 postreply 23:52:06
• Thanks for the great info -aghi6- ♂ (1799 bytes) () 06/06/2008 postreply 18:16:55
• 官司主要取決於證據 -dysr- ♂ (258 bytes) () 06/06/2008 postreply 23:48:55
• 回複:車禍索賠全攻略 ——兼多謝單身老貓 -無論寂寞- ♀ (22 bytes) () 07/16/2008 postreply 20:47:54
• 謝謝分享。來美這麽短時間內能做成這樣不容易 -L1- ♂ (0 bytes) () 07/21/2008 postreply 14:37:23
• you are the man -sillyboy- ♂ (0 bytes) () 08/15/2008 postreply 18:42:09
• You are the hero. -cxhgdd- ♂ (43 bytes) () 09/18/2008 postreply 11:14:10
• 你太厲害了,佩服ing~ -大屁股高胸脯- ♂ (20 bytes) () 09/19/2008 postreply 11:45:51
• Excellent!!!!!!!!!!!!!! -dadahuahua- ♂ (0 bytes) () 09/19/2008 postreply 12:38:25
• 佩服的五體投地!!! -scarlettohara- ♀ (58 bytes) () 10/09/2008 postreply 13:21:20
• 適用!好貼!轉行做律師吧? -kx2008- ♀ (66 bytes) () 10/17/2008 postreply 08: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