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7號的車禍,我當時走錯了路,發現後把車靠上路肩準備U turn,完全沒有看到後麵有車,結果後麵的車撞上了我的車,對方是一個西裔,當時從車裏好好的走了出來,身上沒有傷痕,衝我嚷嚷說他看到我打燈要左拐了,還想著要快點開過去,結果還是撞上了,現在很後悔當時沒有錄音和拍一張對方的照片。警察來了也是西裔,兩個人用西班牙語講了半天,報告出來是我全責。11月份收到保險公司通知說對方要求賠償7百萬,還給了手術賬單17萬多,醫療機構也是西裔的名字,保險公司說賬單收費很離譜,隻答應賠償9萬多。然後對方就一直沒有回音,今天突然有人敲門,是來送法庭文件的,說是對方律師聯係不上保險公司所以隻能起訴我們,對方律師事務所也是西裔開的。法庭文件說對方的損失是78萬多,醫療費用加上精神損失,收入損失等等。要求賠償在25萬到100萬之間。
保險公司應該不會聯係不上,感覺對方是在撒謊,他們特意挑了今天這個日期(正好滿一年)來送傳單,不知道有什麽講究。我們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被告知最近這種不通過保險公司仲裁直接上法庭的案例比較多,我們州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必須提供律師,所以我們把法庭文件發給保險公司正在等待下一步。
現在想起來覺得對方的律師和醫療機構是一夥的,我們的最高保額隻有25萬,雖然我們全責但是還是想問一下這種情況上法庭有陪審團的話被判賠超過保額的幾率大嗎?我們需要自己找律師嗎?去年剛剛得知的時候也打電話問過律師,但是都說不會有事,甚至都不願意再談,現在很不好受,懇請大家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