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grace period怎麽用,但我估計你當天renew,保險文件上的effective date就是那天

本帖於 2019-10-04 07:02:2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慧惠 編輯
回答: 車禍發生時保險過期了17天gongzuozhou2019-10-02 14:15:10

而不是從17天之前接續,這是你承認的offical date。這個我說不好是不是保險公司的錯誤,按理應該從上次expired 日子續,如果又grace period。

另外,一般出事的時候,人不在保險公司名下,保險公司是不受理的,所以同一天但3小時的時間差應該是事後保險公司自己發覺,糾正錯誤。2萬多不應該隻有修車,還有保險公司自己的費用吧?看看能不能減免保險公司除了賠車的其他費用。因為如果你不承認我是你的客戶,你就不應該替我賠,我自己談判說不定付得少些。

不知道撞成什麽樣,現在開始可以谘詢一些律師,保證將來人身傷害的賠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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