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谘詢過律師,她說案子應該很簡單,我們傷的都不重,所以我後來一直自己在追。其中有一個賬單,因為急診醫院寄錯了地址,我一直沒有收到,現在在collection company手裏,他還有imaging center都跟我說,要先bill保險公司才bill個人保險,但是我有另外一張ER賬單是我的insurance已經付過了。我看對方adjustor的意思是,不想付任何賬單,而是由我租車的租車公司來付。我的租車公司說,FL是no fault state,每個人對自己負責,他們不管。
謝謝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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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 (如塵,或是任何朋友 如果您看到這個資料請幫忙更正) -單身老貓- ♂ (381 bytes) () 05/24/2016 postreply 05: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