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律師,自己出庭,也是一樣的程序。上法庭,法官陳述過程,問你是guilty, or non-guilty(認罪,或不認罪)。你認罪,法官就按規定判罰;如果你試圖減點數,就說:I would like to speak to prosecutor first。與prosecutor談時,陳述事實,如果你是第一次收到罰單,或很多年才收到一張,要和prosecutor講,他會酎情改罪名,減少點數(注意,不見得會減少罰款,但對你的駕車記錄有好處的)。律師所能做的,也就是這些。然後法官再根據prosecutor建議判罰。你的case實際上很簡單,自己可以做,省律師費的。你如果已付律師費,那就聽律師的吧。他說的沒錯,沒有不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