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帖子說的不清楚,我假設你的總損失是9千,GEICO隻賠保險上限5千,還要你簽個東西,放棄訴訟,這樣你剩下四千沒有地方去討。
GEICO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你告肇事者,GEICO按照他們的保險合同,必須為肇事者辯護賠償。所以如果他們賠給你5千,如果你還要去告肇事者那剩下的四千,GEICO還是要出律師應訴的,因為這個claim沒有了結。GEICO不怕你來告,隻怕你沒完沒了,所以一般保險公司付錢的同時肯定要你簽和解協議。
實際上,你要看看被告到底有多少錢。就算最理想你告贏了,拿到判決給你一萬元(加州小額法庭的賠償上限),GEICO那個時候按判決,還是給你五千。剩下的五千判決需要被告自己付。被告是否有五千付給你,或者他是否痛快付,都很成問題。假如被告一年隻掙二三萬(很多人是這樣),living paycheck to paycheck, 他哪裏有錢給你。
所以,如果你看被告沒有錢賠,不如和GEICOsettle 了事。如果被告是個中產家庭,付得起五千(買低保僅僅是省錢而不是沒錢),那麽還是值得告的。
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