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報告的原文: units 1 and 2 were driving south at 18100 Coit RD. unit 1 changed lanes when unsafe and collided LBQ to the RFQ of unit2"
(note: unit 1 is the third party, unit 2 is me.)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GEICO隻聽她的說法, 連警察的報告也不采用啊. 他們居然相信她說的我換道撞啊.我的律師說GEICO說我沒獨立的證人. 當時是早上11:47am, 車來車往, 我在哪找證人啊. 不找律師, 我那有那麽時間和他們耗啊.
現實是對方的保險隻采用她的說法, 沒有向我核實, 也沒有采用警察的報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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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告訴你對方的保險隻采用她的說法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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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14 postreply
10: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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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是在第三車道(從右邊數, 共有三車道) 她在第二車道我的車的旁邊, 斜插入我的車道, 是她的左邊的第二個車門撞到我的車的前
-1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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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14 postreply
17: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