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受傷的是你的孩子,打官司索賠也是你孩子作為原告(但是由監護人代理),最後賠償也是寫你孩子的名字,這筆賠款是給你孩子用的。一般放在一個信托帳戶,不一定等孩子成年,你孩子的醫療費和和傷情相關的費用現在就可以報銷,但是不允許父母擅自動用孩子的錢。
關於出庭,有兩種,你電影裏看得多的法庭辯論是案子最後的審判(trial),審判前律師要出庭很多次和法官對方計劃案子如何審,這種叫(hearing),一般你不用去,隻要給一個代理書(power of attorney)就可以了。最後審判(trial)你當然要去做證,是要跑一趟的。
但是,如果對方司機有保險,官司索賠被告由保險公司代理,他們一般不會胡纏,可能很快要求賠款庭外和解。隻有你不滿賠款數目,你才會堅持要審判(go to trial)。和解的談判要你的律師去談,他知道你的事實在法庭上勝算多大,誰的責任多等等,這些因素都影響最後的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