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你既然找律師了就該聽律師的。正所謂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因為當時忙著照顧小孩去醫院所以沒有和警察溝通,最後的警察報告是聽車主一人所說,隻是述說事情經過,沒有責任判定啊。小孩沒有亂跑,站在車旁邊,車主倒車撞傷了她,我就是怕不懂美國法律,反而犯錯。律師接下案子,隻是讓我簽了一些文件,沒問我責任問題,心裏有些發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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