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夜間我一個人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駛,被17歲teenager開車從右側後門撞上,車子打轉正麵撞到中間護牆,氣囊全開,車子報廢,我右腿受傷去了ER,警察沒給對方罰單,我被直接送上救護車,對方沒傷直接回家了,當時沒法看到對方的車況,警察給我的對方信息許多是錯的,但經過努力後在對方的Statefarm拿到claim#,對方並沒有向保險公司報告事故。
目前隻能等警察的報告,但我公司老板的親戚在警察局工作,經詢問,處理事故警察報告寫的雙方都說責任在對方。
我想問問走保險,會得到什麽結果。我隻想有個公平的結果,車禍發生了,對方有至少3個人和警察交談,我隻是被固定在擔架上看救護車的天花板,加上都撞懵了,也沒和警察講幾句。
感謝上帝!人沒事,沒傷到骨頭,都是軟組織損傷。
我自認是個好駕駛員,來美國10多年沒得過ticket,也沒卷入事故,這次真不知結果如何。
先謝謝大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