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以前出的車禍,我的責任,下班的路上追尾了前麵一輛停著的車。當時對方損壞不嚴重,後麵的保險杠留下了一個坑,後來修了$2000,我的車前部蓋板都翹起來了,加上水箱等的問題,一共修了$6000. 車禍後對方走下車,叫了警察勘查現場,給了我一張超速TICKET(40MPH,撞車時15~20MPH),對方的人貌似沒有傷害。
現在問題來了,過了八個月,對方把我告了。說他脖子受了傷害,導致他誤工,不能
從事更好的工作雲雲。我把這個CASE交給保險公司的律師處理,但是我的保險隻有$15000的上限,而對方已經開始漫天要價了。
我的問題是,如果對方不接受$15000的FULL-SETTELMENT,保險公司的律師還會不會為我把這個官司打下去?我需要自己找律師嗎?如果需要,什麽時候最合適?我是不是要等到對方給我答複,是否接受$15000再說?
謝謝老貓和有類似經曆的TONG 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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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問題真心求教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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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車禍賠償問題真心求教
-pb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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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10 postreply
2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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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不大可能為$15000打官司。數目太小了。
-jin_yin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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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10 postreply
09: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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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要價也不是想要就要得到的。 先看你的保險公司怎麽說。
-如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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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10 postreply
20: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