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一級的人才計劃,基本都是為最後能衝上最高層的院士一級的人物設計的,一旦在某一級上不去了,基本也就到此為止了。所以,施一公一樣的人該回去,一般的,除非美國無出路,還是要三思。
不管咋樣,拿不到相應的帽子,最好別海歸。即使是合同式的待遇也是按帽子(青千,千人)給的。
但50多歲了,兒女已成人,國內父母已年老,還是可以回去搏一下(還可順便照看一下父母)。因為失敗了也沒啥,混到65歲回到國外,退休金照拿。我有兩三個朋友55-56歲回上海交大的,今年就60了,實際上一個合同也夠了。當然回去這幾年也沒做出啥像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