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所有的治療包括藥物治療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風險,治療方案的選擇實質上就是平衡利弊(benefit vs risk)的結果,藥物的選擇也是如此。
首先應該搞清:1 是過敏反應還是常見的副作用,當然這兩者有時很難區分。2 反應的嚴重程度,醫生護士不應該隻停留在“對哪個藥物過敏”,還應該進一步詢問當時的過敏反應的具體症狀體征是什麽?如何治療的?治療後果是什麽?過敏反應可以是天差地別,輕微的皮疹瘙癢和過敏性休克對病人的傷害也是截然不同的。
如果一個病人已知對某藥物過敏,那醫生的選擇應該有:
1 繞道而行。對有嚴重的過敏史和不良反應史的藥物都應該繞道而行,但前提是“有道可繞”,就是說有其他有同樣療效的藥物能夠替代這種有過敏史的藥物。
2 沒有可替代的有效藥物時,就應該考慮上麵提到的利弊平衡了。如果輕微的過敏反應,可以在使用抗過敏藥的同時或以後使用這種有過敏史的藥物。臨床上也是經常這樣治療病人的,常用的抗過敏藥有抗組織胺類藥(比如Benadryl等),皮質激素(比如Prednisone,Solu-Medrol,Solo-Cortef等)和支氣管擴張劑(比如Albuterol等)。
3 有時病人病情嚴重,又沒有其他替代藥物。假設一個極端的例子,感染性休克的病人,菌培藥敏試驗隻有青黴素有效,但病人有嚴重的青黴素過敏史。這時醫生就要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應該使用青黴素。必要時應該可以使用青黴素的脫敏治療方法(Desensitization),就是使用特殊的方法用青黴素治療病人,這在美國有專門的Protoc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