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你盡可能得把資料給律師,按說律師也有這能力查啊,讓TA幫你出主意,盡可能爭取權益(一次性的)
他是美國公民嗎? 就算法官判了他應給孩子撫養費+你的贍養費,他不在美國了拒不付,有何辦法?
總之,依賴他人總不是辦法,得自強自立才是真的,
對了還個”拿的是簽證不許可工作,現在被離婚“ 結婚10多年都沒轉成身份? 離婚後將如何轉工作許可? 若被查到非法打工也會被遣返。你不能工作又沒收入,通常法官會考量,在美國你自己生存都成問題又如何能撫養孩子,會把孩子判給你嗎?這點你與律師提到過嗎? 諸如這些很現實問題,你將如何解決麵對? 看來他是蓄謀已久,想得比你複雜周密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