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今天譴責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遭重判20年有期徒刑,要求應“立即撤銷”這項判決並放人。
法新社報導,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因觸犯國安法,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其中黎智英被重判20年。
圖克在聲明中表示:“黎智英是一名因行使受國際法保障權利,而被判處20年徒刑的出版商。”
他警告:“這樣的結果凸顯香港國安法內容模糊且過於廣泛,導致法律被詮釋及實施時,違反香港應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
“這項判決應盡速撤銷,因為它與國際法不符。”
檔案圖片:香港傳媒大亨、前,《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2021年2月9日,自監獄前往香港上訴法院。 REUTERS - Tyrone Siu
圖克呼籲:“鑒於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他已被羈押逾4年,基於人道理由應立即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