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衛報》與《POLITICO》報道,美國聯邦第九巡回上訴法院1月2日以2比1的投票結果裁定,加州在人口超過20萬的縣份禁止公開攜帶槍支的法律違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聯邦法官稱此不符合美國曆史傳統。加州擁有全美最嚴格的槍支管製法律,該州約95%的人口居住在這種規模的縣。
《衛報》指,由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譯川普)任命的法官範戴克(Lawrence
VanDyke)在主要意見書中指出,公開攜帶槍支是美國一項曆史慣例,該州的禁令不符合最高法院2022年在“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中確立的法律標準。該標準要求槍支法律必須與美國曆史上的槍支管製傳統一致。
《POLITICO》稱,這宗訴訟由來自俄勒岡州北部錫斯基尤縣(Siskiyou)的貝爾德(Mark
Baird)於2019年提起。
錫斯基尤縣位於俄勒岡州和加州的交界處。貝爾德表示,盡管他所在的縣人口隻有大約42,500人,但他仍然無法獲得公開持槍許可證。
加州司法部發言人表示,正在審查這一意見並考慮所有選項,強調部門致力於捍衛該州的槍支法律。
《衛報》透露,與此相關的是,2026年3月,美國最高法院將審理“美國訴赫馬尼案”(United States v.
Hemani),該案將裁定一項禁止大麻使用者持槍的聯邦法律是否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