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投行罰1698萬背後:2025年超70家券商收罰單
時代周報
2026-01-02 20:42:38
又有券商收到監管罰單。
2025年12月24日,江蘇證監局披露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指第一創業(002797.SZ)全資子公司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創投行”)在鴻達興業2019年可轉債項目中的持續督導失職。
處罰決定書顯示,在持續督導期間,一創投行未勤勉盡責,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資金投入及歸還情況;未按規定發表核查意見,導致出具的相關持續督導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履行督促及報告義務。
對此,江蘇證監局對一創投行采取了責令改正、沒收保薦業務收入424.53萬元並處以1273.58萬元罰款的監管措施,合計罰沒約1698萬元。兩名時任保薦代表人範本源、宋垚各被罰款150萬元。
據時代周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5年,證監會及各地證監局累計對證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開出超330張罰單,涉及超70家券商,處罰類型包括警告、罰款、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等。從處罰涉及的業務來看,經紀業務是“重災區”,罰單數量占比超3成。此外,2025年年內,監管對個人開出兩張億元級罰單,引發市場關注。
來源:圖蟲創意
一創投行被罰1698萬,兩名保代同罰
此次一創投行被罰,牽涉到的公司主體鴻達興業已於2024年3月退市。2025年6月,江蘇證監局已對鴻達興業及8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合計被罰5780萬元,鴻達興業實控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奕豐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財務總監林桂生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監管對於鴻達興業相關責任人嚴懲後,一創投行也因持續督導問題被關注。
具體來看,一創投行在持續督導期間未充分核查募集資金投入及歸還情況;未按規定發表核查意見,導致出具的相關持續督導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履行督促及報告義務。因此,江蘇證監局對一創投行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424.53萬元,並處以1273.58萬元罰款;對宋垚、範本源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
宋垚、範本源為保薦代表人,是一創投行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二者均在該項目持續督導期間任職。
其中,範本源為一創投行投資銀行業務執行總監,係資深保薦代表人,曾負責或參與多項大型融資項目,其於2019年接替原保代付林,與宋垚共同承擔後續督導職責。盡管宋垚已於2023年因工作變動離職,不再擔任相關職務,但由於相關違規行為發生於其任職的2019至2022年持續督導期間,其本人仍被追責並處以罰款。
該例罰單金額較大,且是券商行業中不多見的“機構+個人”同罰案例。
對於子公司被罰一事,12月26日,第一創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已督促一創投行深刻反思、切實整改,並將全麵強化執業質量管控。其同時強調,目前公司與一創投行經營正常,本次處罰不會對其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業績方麵,2025年前三季度,第一創業實現營業收入29.85億元,同比增長24.32%,其中,投行業務實現收入1.97億元,同比增長15.13%,占總收入比重為6.60%;實現歸母淨利潤7.71億元,同比增長20.21%。截至三季度末,公司總資產527.42億元,比上年末增長4.09%。
Wind數據顯示,2025年,第一創業(合並母子公司)債券承銷總金額為417.5億元,較2024年的267.49億元大幅提升超56%,排名也從46名躍升至37名。不過一創投行2025年的股權承銷項目僅有1單,為增發項目,金額為51.92億元。
2025年監管開出超300張券商罰單,個人最大罰沒金額達1.59億
回看2025年,此次一創投行被罰,隻是監管對於券商處罰的一個側麵。
據時代周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5年,證監會及各地證監局累計對證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開出超330張罰單,涉及超70家券商。而2024年,罰單數量達到516張,涉及82家券商及超400名責任人。
從業務類型分布看,經紀與投行業務仍是罰單“重災區”。
2025年,經紀業務相關罰單為102張,占比約31.3%。其中,超過半數的罰單指向券商分支機構在客戶招攬、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環節的操作問題。例如2025年9月10日,山東證監局對中信證券(山東)濟南分公司及其時任員工出具警示函,原因為該分公司存在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營銷人員開展基金銷售活動的情形,個別員工向客戶宣傳推介基金產品時未使用公司統一製作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智斌向時代周報記者分析稱,經紀業務持續成為罰單重災區,核心源於其自身業務屬性。該業務分支機構遍布各地,從業人員基數龐大,客戶招攬、產品銷售等環節直接麵對市場,操作層麵極易出現第三方違規招攬、適當性管理不到位等問題。此外,經紀業務直接關係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是資本市場合規生態的基礎環節,這類違規行為不僅會破壞市場秩序,還可能引發群體性利益糾紛,因此成為監管重點緊盯的領域。
針對投行業務,2025年監管合計開出55張投行類罰單,涉及約20家券商及近70名保代,處罰措施包括監管警示、約見談話、暫停業務資格等。
從機構分布看,據時代周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中信證券及其分支機構罰單數量達到13張,五礦證券、渤海證券分別收到12張、10張罰單,此外,財通證券、東北證券、東方證券均收到9張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罰單背後涉及案件的調查時間較長。
例如,2025年11月14日,浙江證監局披露的行政監管措施顯示,上海證券瑞安塘下大道證券營業部存在多名員工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情況。對此,上海證券及該營業部均被出具警示函,4名時任營業部員工也同時被采取監管談話措施。該案件的調查時間為2017年至2021年間,追溯時間達8年。
此案並非追溯時間最長的案例。2025年7月,證監會對東海證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判定其在擔任金洲慈航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獨立財務顧問的項目中,出具的相關文件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東海證券被要求責令改正,同時對業務收入“沒一罰三”,合計被罰沒6000萬元,三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26萬元。
內幕交易及違規炒股也屬罰單高發區,2025年相關罰單達到43張,其中針對個人的億元級罰單2張,引發市場關注。
2025年11月28日,江蘇證監局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陳某濤利用職務便利,獲取了相關私募基金、個人在某證券公司開立的32個證券賬戶的交易信息,控製“韓某”中信證券信用賬戶等8個證券賬戶,與趨同組合賬戶發生趨同交易,趨同買入股票585隻,趨同買入金額約8.59億元,趨同交易盈利1875.04萬元。最終,陳某濤被江蘇證監局沒收違法所得4515.05萬元,並處以9030.10萬元罰款,合計罰沒1.3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江蘇證監局披露,陳某濤自1999年8月起在某證券公司任職,先後擔任副總裁等職務,涉案期間係證券從業人員。
此外,2025年9月9日,證監會官網公布了一份關於展翔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顯示,展翔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從業期間通過他人違規投資交易多個公司股票,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其控製使用多個他人證券賬戶持有、買賣多隻股票,最終證監會決定責令展翔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處罰款共計1.59億元,並對其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這一處罰金額,也創下了A股曆史有史以來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最大額處罰紀錄。
王智斌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基於2025年的監管脈絡,2026年監管執法或將在投行業務全鏈條合規、資產管理業務信息披露及運作規範、從業人員廉潔從業等領域進一步加碼,針對隱蔽性較強的違規交易、利益輸送行為的監管也將持續強化。“對券商而言,最緊迫的合規建議是夯實內控體係,推動合規要求向分支機構及業務末梢全麵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