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製造”的口號喊得震天響,美國總統特朗普吹噓要推出所謂“黃金手機”,可這才半年時間,項目就要“黃了”?
英國《金融時報》當地時間12月31日報道稱,由特朗普集團推出的手機公司Trump
Mobile,已推遲其原計劃在今年年底前發貨的“黃金手機”項目,這標誌著該項目遭遇最新挫折。該項目原本承諾今年推出一款售價499美元(約合人民幣3500元)、由美國製造的智能手機,以與蘋果和三星等主流設備競爭,但隨後縮減了其雄心壯誌。
Trump
Mobile的客服團隊告訴《金融時報》,近期美國政府停擺導致手機發貨延遲。他們補充說,該設備“很有可能”不會在本月發貨。
這款名為“T1”的智能手機以及每月47.45美元的移動通信套餐於今年6月發布,是特朗普的家族企業為利用他重返白宮的機會而采取的幾項舉措之一。
從官網上的渲染圖來看,“T1”手機將采用金色金屬外殼,背麵刻有“T1”和美國國旗,係統為安卓係統,內存和存儲容量隻有12GB+256GB一檔。
該產品發布之際,正值特朗普批評蘋果公司嚴重依賴中國製造商。他不僅要求這家iPhone製造商在美國生產設備,還威脅對該公司以及三星都征收25%的關稅。
Trump Mobile最初表示,“T1”手機將於今年8月推出,並在美國製造,預訂需支付100美元。
然而,有關該款手機將在美國製造的說法,此後便遭到供應鏈分析師和行業專家的質疑。他們指出,鑒於現有智能手機供應商對亞洲供應鏈的過度依賴,僅使用美國組件製造一款具有大眾吸引力的設備幾乎是不可能的。
根據市場調查機構IDC估算,目前在iPhone中,隻有不到5%的零部件是在美國製造的。
路透社此前也指出,幾乎所有在美國銷售的智能手機都是在海外生產的,主要生產地包括中國、韓國,以及近年來興起的印度和越南。
當前,隻有一家美國公司在本土製造智能手機,那就是總部位於加利福尼亞州的Purism。該公司生產的Liberty手機售價高達1999美元(約合人民幣14000元)。據悉,其所有組件幾乎都在美國製造和組裝,甚至連操作係統也是由公司內部團隊開發的——但機身外殼仍來自中國。
就在發布消息數周之後,Trump
Mobile撤回了這一說法,修改了其宣傳資料,聲稱該設備“將在美國煥發生機”。“T1”手機原定的發布日期,隨後也被推遲至今年年底。
最近,Trump Mobile開始銷售美國市場中兩大主流智能手機供應商蘋果和三星的二手設備。
該公司以629美元(約合人民幣4400元)的價格出售於2023年發布的iPhone
15。其網站稱,這些二手設備“沒有虛高的價格標簽”。而去年發布的全新iPhone
16,如果直接從蘋果公司購買,售價也不過為699美元(約合人民幣4900元)。
Trump
Mobile也在銷售2024年年初發布的二手款三星S24手機,售價為459美元(約合人民幣3200元),略低於三星官網同款二手手機的價格(489美元,約合人民幣3420元)。
《金融時報》稱,自發布消息以來,Trump
Mobile背後的團隊一直保持低調。特朗普的大兒子小唐納德·特朗普以及二兒子埃裏克·特朗普宣稱,他們“與業內一些最優秀的人士合作”,目標是解決移動通信行業“乏善可陳的表現”。
此前在發布會上,Trump Mobile的三名高管浮上台麵——帕特·奧布萊恩(Pat O’Brien)、埃裏克·托馬斯(Eric
Thomas)和唐·亨德裏克森(Don Hendrickson),但他們的背景信息當時幾乎未被披露。
Trump Mobile如今向《金融時報》證實,該公司的設備負責人托馬斯是猶他州一家名為Olympus
Constructors的房地產企業所有者。奧布萊恩則是密蘇裏州保險公司Ensurety
Ventures的總裁,該公司負責運營Trump Mobile的客服熱線。
亨德裏克森在網上的信息被標注為Liberty Mobile
Wireless的執行副總裁,這是一家鮮為人知、總部位於佛羅裏達州的虛擬網絡運營商,為Trump
Mobile提供通信套餐,該業務在邁阿密的特朗普大廈內運營。在今年6月的發布會上,奧布萊恩曾提到,亨德裏克森曾在尋呼機行業工作。
對於《金融時報》的最新報道內容,Trump
Mobile、托馬斯和奧布萊恩均未回複置評請求,媒體也未能聯係到亨德裏克森發表置評。
此前,對於特朗普集團進軍通信領域。也引發了一係列新的利益衝突問題。特朗普重返白宮後,先後推出過“金卡簽證”、聯名《聖經》香水手表等產品和項目。
據報道,和此前許多其他聯名產品一樣,特朗普並不會參與實際業務,而是有償許可合作企業使用他的名字和商標進行宣傳。對於這種盈利模式,外界長久以來一直擔憂,是否會有人出於影響特朗普的目的,而成為該業務的客戶。
英國《衛報》則指出,特朗普家族此次試圖涉足的通信行業,是一個高度受聯邦機構監管的行業,而特朗普作為總統又對這些監管機構擁有行政權力。“如果服務出現問題或情況失控,想讓聯邦機構追究公司責任恐怕很難。”非營利性監督組織“公民公共利益”的聯合主席羅伯特·韋斯曼(Robert
Weissman)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