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發生一起槍擊案,造成一名維持治安的國民兵喪生。之後特區的地方政府提高了槍支管製,以補強治安。然而川普政府卻對特區地方政府的槍支法律提起訴訟,聲稱該法律對某些半自動武器的限製條款,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的權利。
美聯社報導,美國司法部提起訴訟,將華盛頓特區警察局與即將卸任的警察局長帕梅拉‧史密斯(Pamela
Smith)列為被告,這引發了美國持槍權利與治安管理的衝突,將看法院對於個人持槍權利的解釋範圍到底有多廣。
司法部的控訴聲明寫道:“我方提起這場訴訟,是為了維護已經保障234年的(持槍)權利,最高法院在過去二十年間,也多次明確重申了這些權利。”
這是本屆政府在本月提起的第二起此類訴訟:司法部也起訴了美屬維京群島,指控維京群島的地方政府,阻撓並係統性地剝奪美國公民擁有攜帶槍支的權利。
這也是首都特區與聯邦政府之間最新的衝突。今年夏天,聯邦政府在首都華盛頓特區展開了持續的執法行動,旨在打擊犯罪。特區總檢察長在法庭上,對聯邦政府部署國民兵部隊的行動提出質疑。
華盛頓特區警察局發言人希克曼(Sean Hickman)表示,既然已進入司法,那麽警局不會對審理中的案件發表法庭外意見。
司法部聲稱,首都特區對AR-15步槍(軍方版本稱為M16)和其他半自動武器立了涉及違憲的禁令;並表示“根據最高法院 2008 年的
赫勒案(Heller) 判例,持有這些武器是合法的。”
赫勒案的判例,也源自於首都特區的一場武器限製爭議。
在那起案件中,法院裁定私人公民有權擁有和操作“當今普遍使用的”武器,無論他們是否屬於第二修正案文本中所說的“組織良好的民兵”。
司法部認為,首都特區試圖依據該限製條款(組織良好的民兵)限製武器持有的做法矯枉過正,這些限製使民因持有未登記槍支麵臨刑事處罰。
“具體而言,該地區剝奪了守法公民注冊各種常用半自動槍支的權利,例如柯爾特 AR-15
係列步槍,以及其他各種常用半自動步槍和手槍。”
對地方政府來說,在上個月發生了嚴重槍擊案,補救的方法就是升高對槍支的管理;然而對川普政府來說,地方政府依然不能以槍擊案為理由來管製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