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市民陳先生向媒體求助,他帶孩子一起去餐廳吃飯卻發現隔壁桌有人帶著狗一起吃飯,還用筷子喂狗。
“我不要賠償,就想知道餐廳讓寵物進到底合不合規?用公筷喂狗算不算違規?”陳先生說,他既盼主管部門明確相關規定,也希望商家加強管理,保障用餐環境安全。
親子主題餐廳內 鄰桌用公筷喂狗
陳先生回憶,事情發生在8月31日晚,他帶著孩子前往溫州某商場一家親子主題的西貝餐廳就餐。用餐過程中,兩名女顧客帶著一隻寵物狗(體型較小,毛發蓬鬆,陳先生暫無法確定具體品種)進入餐廳,不僅將狗放在餐椅上,待菜品上桌後,還直接用餐廳提供的筷子夾菜喂狗。
“這是親子主題餐廳,當時店裏還有不少帶孩子的家庭,狗和孩子共處用餐環境,還用公筷喂狗,我特別擔心衛生問題,誰能保證這雙喂過狗的筷子不會用到我的頭上呢?”陳先生說,他當即找到餐廳店長反映情況,詢問是否能確保涉事筷子未接觸其他餐具,以及餐廳為何允許寵物入內。但店長當時表示“沒有不讓帶寵物的政策”,未給出進一步解決方案。
溝通無果後,陳先生選擇報警,民警很快到場,查看了餐廳監控。陳先生提出想一同查看監控,被店家以“不便”為由拒絕,不過店家承諾會保存監控一個月,以備後續核查。“當時民警說會聯動相關部門處理,還問了我的聯係方式,說會後續反饋,但直到9月4日白天,我都沒收到任何回複。”陳先生說,他並非想要賠償(餐費已正常支付),隻是希望明確“餐廳是否能讓寵物進入”“用公筷喂狗是否違規”,若商家存在問題,需依法處置;若暫無規定,也希望主管部門給出說明,避免後續再出現類似情況。
餐廳一時疏忽 明令禁帶寵物
已做全麵消殺並加強管理
針對陳先生的說法,記者聯係上該西貝餐廳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餐廳確實有“禁止寵物入內”的規定(除導盲犬等特殊犬隻外),8月31日當天因是周日,就餐高峰時段客流較大,餐廳工作人員工作疏忽,未第一時間發現涉事顧客帶狗進店,直到其他客人反饋後才知曉情況。
“發生事件後,我們立刻采取了措施。”該負責人介紹,涉事顧客使用過的筷子、餐具、桌布等已全部丟棄,未進入清洗流程;同時,當天夜間對餐廳前廳、廚房的所有餐具、廚具進行了全麵消殺,相關處理過程有視頻記錄。此外,餐廳已組織前廳員工召開複盤會,強調需加強對進店顧客的觀察,若發現攜帶寵物,會第一時間上前協商,引導顧客將寵物安置在店外,嚴禁寵物接觸餐桌及餐具。
對於“是否張貼‘禁止寵物入內’標識”及“商場是否有相關規定”,該負責人坦言“不確定標識是否齊全”,且不清楚商場層麵的寵物管理規則,但“門店會嚴格執行自身禁寵規定,新員工入職時也會接受食品安全與顧客管理相關培訓”。
暫無法律禁寵物進餐廳
關於陳先生報警後的處理進展,記者從負責該片區派出所了解到,目前事件仍在核查階段,工作人員正梳理相關情況,將盡快與陳先生聯係,反饋具體核查結果。
記者隨後聯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國家及溫州當地層麵均無明確法律、法規禁止寵物(非導盲犬等特殊犬隻)進入餐飲場所,因此暫無法律依據認定“商家允許寵物入內”這一行為違規;而顧客用餐廳筷子喂狗的行為,屬於個人行為,未違反現行食品安全相關條例,若未對其他顧客造成直接損害,暫不涉及行政處罰。
律師:餐廳應保持高度負責態度
溫州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浙江震甌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副書記賀君認為,目前溫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並未明文禁止攜帶犬隻進入商場,但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條規定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商場餐廳作為公共場所,飼養者攜帶寵物犬甚至以餐廳餐具喂養,有礙基本公德,並嚴重妨礙其他消費者的正常用餐。賀君律師指出,犬類身上易攜帶細菌或病毒,而餐廳的餐具是供不特定消費者使用,飼養者以餐廳餐具喂養寵物犬可能危及公共衛生安全,嚴重者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賀君律師提醒,餐廳不論是從法律責任或是商業聲譽方麵,都應當以高度負責態度,對是否可攜帶犬隻進行在顯著處標明,並做好管理。如可攜帶入內,應當做好衛生隔離措施,否則不僅存在法律風險,更有損餐廳口碑。
網友呼籲加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