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納林塔納林溝煤礦(下稱:納林溝煤礦)三名股東向澎湃新聞
反映稱,該煤礦另一名股東秦宇數年前用煤礦公章和失效的《授權委托書》等資料,將其自己變更為煤礦的法定代表人。此後,秦宇憑借煤礦法定代表人身份參與煤礦的采礦權及設備資產的拍賣,同一家公司均以起拍價競得,於是他們已向伊金霍洛旗(下稱:伊旗)公安局報案。
9月15日下午,澎湃新聞致電秦宇,向其求證其2017年變更法定代表人及在納林溝煤礦拍賣過程中被指控侵犯他人利益的情況,秦宇僅回複“不方便”後便掛斷了電話。
同日,伊旗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該案已轉至該局刑警大隊辦理。
據伊旗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與登記注冊股工作人員介紹,秦宇變更法定代表人是2017年的事情,其不清楚當時的情況,“如果現在想變更法定代表人,隻需提供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材料在線上辦理即可。”
2017年3月,秦宇以納林溝煤礦名義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供圖
原法定代表人撤銷授權後,股東將自己變為法定代表人
工商登記等資料顯示,1986年,伊旗納林陶亥鎮政府投資30萬元成立納林溝煤礦,進行原煤的生產銷售,彼時該煤礦為集體所有製。2005年,該煤礦被轉讓給劉紅軍;2009年8月,該煤礦的法定代表人由劉紅軍變更為李文斌。2009年至2011年,秦宇、陳瑞與賀雲亮相繼加入,成為煤礦股東。2016年3月,秦宇、李文斌、陳瑞與賀雲亮召開股東會議,授權秦宇全權負責納林溝煤礦的生產經營及銷售,定期組織召開股東會及時向股東匯報經營情況。
賀雲亮介紹,秦宇經營期間,納林溝煤礦虧損嚴重。2017年1月,李文斌等三名股東將載有解除對秦宇所有授權內容的《合夥人(股東)決議》《撤銷授權委托書的函告》《撤銷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決定》通過EMS郵寄的形式寄給了秦宇,並在伊旗公證處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進行了送達公證。
《撤銷授權委托書的函告》顯示,李文斌限秦宇收到函告之日交回煤礦的公章、財務專用章、《采礦許可證》、《營業執照》等。
《公證書》
賀雲亮提供的郵政送達回證顯示,秦宇於同年2月26日簽收了上述文件。不過,秦宇未按照《撤銷授權委托書的函告》交回煤礦公章等材料,於同年3月27日以煤礦的名義向陶亥鎮政府提交《法定代表人變更申請》,稱因煤礦管理、生產的變動,申請將納林溝煤礦的法定代表人由李文斌變更為秦宇。
同月30日,伊旗國有資產管理局向伊旗原工商管理局作出《關於變更法人的函》:經研究,同意納林溝煤礦由原有的李文斌變更為秦宇。此後,伊旗原工商管理局完成變更手續,並為納林溝煤礦換發了《營業執照》。
2017年4月,李文斌發現煤礦法定代表人變更之後,“向鎮政府、國資、工商等部門都反映了,但沒給糾正過來。”
澎湃新聞就此向時任納林陶亥鎮政府鎮長陳立東詢問納林溝煤礦法定代表人變更一事,他表示“過得太久了,記不清楚了”。
煤礦采礦權及資產被以起拍價拍賣,警方:正在辦理中
2018年3月,因納林溝煤礦欠山東兗礦集團設備款無力償還,山東濟寧市中級法院將納林溝煤礦的采礦權進行司法拍賣,評估價1608.6萬元。內蒙古向榮運輸有限公司以1447.74萬元的起拍價競價成功。
因其他債務問題,納林溝煤礦的機器設備、井巷工程級房屋構建物及地上附著物被整體拍賣。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於2024年8月作出的《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顯示,內蒙古向榮礦業有限公司又以5316萬元的起拍價競價成功。
納林溝煤礦采礦權被以起拍價拍下。
工商登記等資料顯示,內蒙古向榮運輸有限公司於2017年由內蒙古向榮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成立,2021年6月,企業名稱變更為內蒙古向榮礦業有限公司。也就是說,納林溝煤礦的采礦權及設備資產全部被同一家公司以起拍價拍得。
李文斌說,他們懷疑在煤礦探礦權和設備資產拍賣中可能存在犯罪,於是向伊旗警方報案並提供了相關證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馮軍及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黎宏出具的《專家法律意見書》顯示,秦宇、賀雲亮、李文斌、陳瑞成立合夥關係,經全體委托,秦宇在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13日期間是合夥事務執行人;2017年1月13日後委托撤銷,秦宇無權代表其他三名合夥人從事納林溝煤礦的經營活動。秦宇在其他三名合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失效的股東授權委托書將其變更為納林溝煤礦的法定代表人,繼續對外執行合夥事務,屬於虛構身份,如有證據證明其將納林溝煤礦拍賣所得資產占為己有,則涉嫌職務侵占罪;如有證據證明其與內蒙古向榮礦業有限公司合謀通過法院拍賣的方式騙取其他三名合夥人的財產利益,則其涉嫌詐騙罪。
9月15日下午,澎湃新聞致電秦宇,向其求證其2017年變更法定代表人及在納林溝煤礦拍賣過程中被指控侵犯他人利益的情況,秦宇僅回複“不方便”後便掛斷了電話。
同日,伊旗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該案已轉至該局刑警大隊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