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瀟湘晨報記者從受害者家庭了解到,備受關注的山東“四人入室搶嬰案”即將在9月19日進行開庭宣判。
△法院出庭通知書。
該案受害者薑甲儒的母親喬守芬接受瀟湘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她相信法院會做出公正的判決,嚴懲犯罪分子。喬守芬稱,她和律師查閱了大量同類案件,發現此前就有“入室搶嬰”情節的案件,被告人被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判例。“我們家遭遇的是搶劫、綁架兒童,性質非常惡劣,給社會帶來了很不好的影響。”
喬守芬介紹,在該案件發生之後,曾在當地引發恐慌,曾有一段時間家家戶戶加固自家的門窗,家門緊閉,擔心自家孩子被搶走。“這種影響是非常惡劣的,如果被告人輕判,我們肯定會選擇上訴。”
記者注意到,薑甲儒本人也通過社交平台發布視頻,他表示,自己的預期是對人販子進行嚴懲,宣判當天,他會陪同家人進入法庭。“我不會退縮!”
山東省肥城市人民檢察院相關法律文書顯示:2006年11月左右,曾某孩(另案處理)得知被不起訴人劉某強和蘇某娥夫婦想抱養個男孩,產生了偷個男孩賣給他們的想法。
後曾某孩與呂某東、王某勇(以上二人另案處理)共同預謀此事並安排呂某東尋找合適的男孩。呂某東通過袁某貴(另案處理)得知肥城市王莊鎮後於村的薑某金家有兩個孫子、家中隻有老人等信息,並到薑某金家附近踩點。
△小時候的薑甲儒和家人合影。
2006年12月4日淩晨1時許,曾某孩、呂某東、王某勇攜帶撬棍、斷線鉗等工具采用翻牆入院破鎖的方式進入薑某金家中,曾某孩、王某勇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控製住薑某金夫婦,呂某東進入堂屋西臥室將被害人薑甲儒從床上抱走後,三人離開。
次日,曾某孩、呂某東以28600元的價格將被害人薑甲儒賣給劉某強、蘇某娥夫婦。劉某強、蘇某娥夫婦給被害人薑甲儒取名劉某正並落戶於濟寧市任城區。經鑒定,薑某、喬守芬是劉某正的生物學父親、母親。
△找回孩子,薑甲儒媽媽激動得暈過去。
2025年4月2日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被告人曾某、呂某、王某、袁某共4人被控犯拐賣兒童罪。經過數小時的庭審,該案休庭,未當庭宣判。
7月7日,該案件的買家劉某強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因已過追訴期,被泰安肥城市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薑甲儒的生母喬守芬、代理律師李聖通過多個渠道進行了申訴。
7月28日,山東入室搶嬰案相關案件迎來檢方、受害家屬的溝通會。山東省泰安市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與薑甲儒的媽媽、代理律師就申訴問題進行溝通。當天下午,瀟湘晨報記者在泰安市人民檢察院門口見到了喬守芬和李聖。代理律師李聖認為,有大量證據證明劉某強存在逃避公安機關的偵查的行為,具體表現在幾個方麵,一是當初涉案人員入室搶走薑甲儒的時候,簽了一份協議,有具體的交易價格,各方誰負責找嬰兒,誰負責上戶口都有明確分工;二是在給薑甲儒上戶口的過程中,偽造了大量的材料,如出生證明等。這些都可以證明,買家劉某強一直存在逃避偵查的行為。
李聖律師認為,根據《刑法》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製。而目前有證據證明劉某強存在大量逃避偵查的行為,因此,劉某強應當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喬守芬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她希望檢察機關能夠依法辦案,讓違法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製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