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金融監管總局、公安部聯合發布第一批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寧某等人包裝“職業背債人”實施貸款詐騙、信用卡詐騙案被排在首位。
案情顯示,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寧某夥同沈某某等人(另案處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全國範圍內大肆招攬無還款能力且不具有某市購房資質的貸款人(即背債人,另案處理)。
寧某和沈某某等人對這些背債人進行“包裝”,並夥同房東(另案處理)偽造首付款憑證,並大幅做高房屋成交價,通過虛構首付款已支付的假象,安排這些背債人申請抵押貸款並辦理不動產登記。貸款發放後,寧某等人除向房東支付包括首付款在內的賣房款後,剩餘款項由其瓜分。
經查,寧某等人通過張某某等11名背債人詐騙貸款共計738萬餘元。
法院另查明,2019年起,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張某某等11名背債人進行包裝,並申領信用卡。前述信用卡由寧某實際控製並使用。截至案發,尚未歸還本金合計575萬餘元。
即,在這起由寧某等人實施的貸款詐騙和信用卡詐騙案件中,涉及金額合計已超千萬元。
2023年6月,公安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2025年3月,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最終,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寧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0萬元;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寧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30萬元,合並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80萬元。
而在另案處理案件中,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沈某某等人有期徒刑11年6個月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50萬元至10萬元不等。
金融監管總局提示,一旦成為職業背債人,將麵臨“承擔高額債務”“個人信用受損”以及“被追究法律責任”等諸多風險。
背債人作為貸款人,需依法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逾期未償還將麵臨催收、罰息,甚至被起訴。從實際案例看,背債人到手的“背債費”也隻是貸款金額的一部分,大量資金被不良中介和不法人員瓜分,而背債人則要背負遠超自身所得的債務。
同時,背債人若出現協助偽造資料騙取金融機構資金的行為,則可能涉嫌詐騙、非法集資、騙取貸款、洗錢等刑事犯罪,淪為不法分子的共犯,麵臨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