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百姓關注》播出了一條滴滴司機徐師傅因乘客餘女士半路開車門,導致事故的新聞。經交警認定,乘客餘女士負全責。然而,事情拖了一個多月,問題卻仍然沒有解決。
原本徐師傅以為可以順利修車,可對方始終對他愛答不理
徐師傅:這個人的行為我現在想著都頭疼,我發信息給她半天不回,要麽就是回兩個字,然後就不回複了。感覺她像個領導一樣,我在求她辦事情。
徐師傅的愛人告訴記者,餘女士的做法讓他們不能接受,更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對方聲稱還要追究徐師傅的責任。
徐師傅妻子:她老公說,為什麽在行駛中車門能打開,為什麽不能鎖童鎖?我就說你老婆不是三歲大兩歲小的娃娃,為什麽要鎖童鎖?他就說要去告平台在行駛中能打開車門。
7月28日上午10點,記者和徐師傅來到了餘女士的工作單位。兩個小時後,餘女士所在單位的一名工作人員與記者見了麵。
餘女士的同事:我想問的是,師傅當時有沒有提醒這個位置不能下車,因為那個位置我一看就不能停。
記者:我們看責任認定書怎麽定的。我們國家有相關的法律,我再給您念一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第四章第七十七條。
餘女士的同事:不用不用,這個我知道。
記者:您知道就行了,您在行駛的過程中您能開車門嗎?等紅燈的過程中能開門嗎?
餘女士的同事:下車的時候提醒了嗎?
記者:在行駛過程中你突然下車,還沒有到目的地為什麽要提醒?我覺得你們的邏輯很奇怪。
餘女士的同事:我不是在說其他的,我是說你剛剛拿給我看視頻的目的是什麽。
記者:我是在告訴你這件事情是怎麽發生的。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這是餘女士的個人行為,與單位無關。不過,既然徐師傅找到單位,他們也會督促餘女士解決此事。
之後,記者接到徐師傅的電話,他表示雙方協商失敗。餘女士隻願意賠償維修費,其他費用對方並不認可。對此,徐師傅無奈地表示會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貴州豐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宏偉:像我們的運營車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那正常合理的修理時間造成的停運損失,可以在交通事故的侵權責任糾紛裏麵有特殊規定。如果是非肇事方造成的停運,原則上是由肇事方的這個責任人來承擔這之間產生的這些損失。不過,法律最終隻會認定一個合理期間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