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套取工作計劃,男子竟然三次在同事杯中投放“真話水”,導致他人身體不適。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今天(27日)披露了一起欺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李某因欺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一天晚上,李某與同事王先生相約到飯店吃飯。趁王先生不注意,李某在他的杯子裏滴入幾滴“真話水”,隨後倒入菊花茶,欺騙其飲用。
不久後,王先生出現頭暈、失去意識等症狀,並於次日前往醫院就醫。經檢驗,他的尿液和頭發中檢出氯硝西泮、賽拉嗪等鎮靜劑成分。王先生想到之前兩次與李某吃飯後,也出現了頭暈、嘔吐等症狀,懷疑是李某給自己下毒,遂報警。
到案後,李某如實供述了自己三次在聚餐中,向王先生的杯中投入“真話水”的犯罪事實。李某表示,一次出差期間,自己在酒吧偶然接觸到了“真話水”。介紹人稱,隻需要讓人喝下幾滴,就會說真話。正好李某想要套取同事王先生的工作計劃,於是將其作為試驗對象。
經查,李某所攜帶的“真話水”,成分為氯硝西泮、賽拉嗪,對中樞神經係統有強烈的抑製作用。其中氯硝西泮屬於國家管製二類精神藥品,兼具藥品、毒品屬性。
靜安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欺騙他人吸食毒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欺騙他人吸毒罪,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