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今天(6月27日)集中通報山西臨汾、長治和寧夏吳忠等地的典型案例。
山西典型案例
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山西省發現,臨汾市和長治市生活垃圾焚燒設施長期超負荷運行。

△2025年6月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臨汾霍州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未經處理的滲濾液混合雨水,經雨洪溝直排山溝。
臨汾霍州市生活垃圾處理場自2014年投運以來,部分滲濾液一直未得到有效收集和處理,長期直排山溝。

△2025年2月22日,督察組暗查發現,長治市沁縣利民垃圾處理中心滲濾液未經處理溢流至外環境,形成汙染坑塘。
長治市沁縣利民垃圾處理中心滲濾液處理設備一直不能正常運行,大量滲濾液未經處理溢流至外環境。

△2025年2月21日,督察組暗查發現,臨汾市襄汾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違規填埋汙泥。
臨汾市襄汾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違規填埋含水汙泥1.1萬噸。長治市武鄉縣縣城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違規填埋含水汙泥1.4萬噸。臨汾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違規填埋飛灰5673.9噸。
寧夏典型案例

△2025年4月3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吳忠市第一汙水處理廠廠區汙水溢流積存。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寧夏回族自治區發現,吳忠市城市生活汙水收集管網建設管理差距明顯。截至2024年年底,吳忠市城區現有的510公裏排水管網中,有402公裏管網為雨汙合流。

△2025年4月2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吳忠市第一汙水處理廠汙水直排黃河。
2023年至2024年雨季,吳忠市第一汙水處理廠有8次共計約120萬立方米汙水排入黃河,吳忠市第二汙水處理廠有9次共計約36萬立方米汙水排入黃河,吳忠市第三汙水處理廠有6次近10萬立方米汙水排入黃河,汙水中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超標都在8倍以上,嚴重的甚至在30倍以上。

△2025年4月3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寧夏潤地農牧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生活汙泥。
另外,吳忠市紅寺堡區汙水處理廠汙泥未得到無害化處置,由相關企業違規填埋,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措施。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