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按照特朗普總統的說法,這個國家正麵臨三重危機:洛杉磯的叛亂、一個委內瑞拉黑幫的入侵,以及來自外部的嚴重經濟威脅。從征收關稅、驅逐移民到派遣國民警衛隊進駐洛杉磯,特朗普動用了雖然寫入法律條文但曆任總統鮮少動用的緊急權力。
— 紐約時報中文網 (@nytchinese) June 11, 2025
法律學者指出,特朗普援引的法條並未授權他采取這些行動。https://t.co/YUOKipclux
基於這些所謂的危機,他試圖動用國會幾個世紀以來散布在《美國法典》各處的緊急權力:不顧加州州長反對向洛杉磯調遣國民警衛隊,未經正當程序將大批移民遣送至薩爾瓦多,通過高額關稅擾亂全球經濟。
法律學者指出,總統援引的法條並未授權他采取這些行動,而且他在這些事上別有所圖。
安東寧·斯卡利亞法學院的自由派教授伊利亞·索明表示,“他正在通過捏造緊急狀態來擴張權力、破壞憲法並摧毀公民自由。”索明代理一家葡萄酒進口商和另外幾家公司,正在對特朗普的一些關稅提出挑戰。
危機敘事是特朗普的標識。他在第一個任期曾經承諾要結束“美國浩劫”。在宣布再次競選時,他聲稱要扭轉“驚人的美國衰落”。自2015年首次競選總統以來,他一直標榜唯有自己才能讓美國再次偉大。
如今再度上台,他將這種說辭轉化為政策。特朗普將普遍被視為常態的事件定性為緊急狀態,借此動用曆任總統鮮少動用、但由立法者寫入法律條文的權力。這些權力本來是國會為了讓總統能夠快速應對真實危機而設定的。
密蘇裏大學法學教授弗蘭克·O·鮑曼表示,特朗普援引的法律是基於一種假設,即它們所賦予的靈活性不會被濫用。
“真正的緊急情況確實會發生,國會也知道自己行動緩慢,”鮑曼說。“它希望秉持誠信的總統能迅速行動。”
但鮑曼指出,特朗普的做法截然不同。“將一切事態都宣布為緊急狀態,這種做法正將我們推向允許政府對你不喜歡的人動用武力或暴力手段的方向,”他說。
白宮發言人泰勒·羅傑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民主黨人未能“保護美國民眾免受經濟和國家安全威脅——這種不作為已經釀成了嚴重危機”。
“特朗普總統正在正當行使行政權力——這從他在法院贏得的多項勝訴中可見一斑——為美國民眾帶來堅定的舉措與切實的紓解,”她說。
事實上,下級法院在很大程度上駁回了特朗普對緊急權力的主張。
3月,特朗普援引1798年《敵對外國人法》——該法案授權總統驅逐與美國處於戰爭、入侵或“掠奪性侵犯”狀態的國家的公民——聲稱委內瑞拉暴力犯罪集團“阿拉瓜火車”正在入侵美國。這項法律此前僅被用過三次,分別是在1812年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目前已有數位法官裁定,該犯罪團夥的活動不足以構成援引此項法律的條件。
曼哈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阿爾文·海勒斯坦上月裁定:1798年的法律中沒有任何條款“能夠證明來自委內瑞拉的難民或混入移民群體的阿拉瓜火車黑幫成員構成了‘入侵’或‘掠奪性侵犯’。”
“他們不尋求占領領土,或尋求推翻美國在任何領土上的管轄權,也不尋求蹂躪領土,”由克林頓總統任命的海勒斯坦法官寫道。“‘阿拉瓜火車’或許確實從事販毒活動,但這屬於刑事犯罪,而非入侵或掠奪性侵犯。”
然而,由特朗普任命的賓夕法尼亞州西區聯邦地區法院史蒂芬妮·海恩斯法官做出了相反的裁決,稱該幫派進行了“掠奪性侵犯”。
即使拋開1798年的法律不談,特朗普還渲染“國家受到圍困”的論調,在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突擊搜查和加利福尼亞州暴力抗議活動升級之際,他宣稱將“采取一切必要行動,將洛杉磯從移民入侵中解放出來”。
特朗普在4月加征關稅時也使用了類似的理由,稱“外國的貿易和經濟行為已造成國家緊急情況”。兩家法院已裁定他敗訴,盡管一家上訴法院暫時中止了其中適用範圍較廣的一項裁決。
加州官員在周一駁斥了特朗普所謂加州正麵臨危機、需要聯邦采取非常措施的說法,並宣布他們就總統接管該州民兵部隊的一個單位提起訴訟。州政府官員在說明訴訟理由時表示:“洛杉磯的局勢不符合聯邦接管的標準,而這些標準包括:外國入侵、反抗美國政府權威,以及無法執行聯邦法律。”
美國最高法院目前尚未對特朗普總統近期有關緊急權力的主張作出裁定。從曆史判例來看,大法官們對此類權力主張往往持審慎態度。舉例來說,他們曾毫不遲疑地駁回了拜登總統以新冠疫情為由采取的緊急措施。
美國憲法中有兩項重要條款對“入侵”作出規定:其一明確禁止各州在“非實際遭受入侵,或麵臨刻不容緩之緊迫危險”的情況下參與戰爭;另一條款則規定“人身保護令特權不得中止,除非發生叛亂或入侵事件,且基於公共安全之必需”。
聯邦最高法院就總統緊急權力作出的最重要裁決,當屬1952年《揚斯敦鋼鐵公司訴索耶案》——該案否決了哈裏·杜魯門總統以朝鮮戰爭構成國家緊急狀態為由,強行將鋼鐵廠國有化以應對工人罷工的主張。
在那項裁決中,羅伯特·傑克遜大法官撰寫了一份協同意見書,該意見書已成為一塊試金石,經常在最高法院席位確認聽證會上得到提名人們的稱讚。
傑克遜大法官在意見書中指出,憲法的製定者對授予總統緊急權力始終持審慎態度。
他寫道:“他們深諳緊急狀態的本質,清楚其帶來的強製性行動,更明白這往往成為權力僭越的現成借口。我們或許還可以推測,他們還在想緊急權力本身可能可以激發出更多緊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