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被介紹到成都做代孕,懷上孩子遭機構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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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知名打拐誌願者上官正義發文稱,一名剛生育完3個多月的28歲女子小娟(化名),經人介紹到成都做代孕,被安排去貴陽移植後,體檢查出血值沒翻倍,代孕機構便放棄讓其回家,然後該女子回家後發現自己已懷孕。女子借錢買票來到成都與代孕機構溝通,卻遭對方拉黑。目前該女子正尋求援助。

上官正義和當事人小娟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其剛生育後不久,因缺錢,經人介紹於去做代孕。今年8月底,小娟趕往成都,被安排在該機構位於武侯區某小區的宿舍裏,先後去兩家門診檢查後,小娟被安排去往貴陽做移植,期間所乘車輛均是全封閉的車。

小娟稱,移植後做檢查,自己血值不過關,代孕機構讓她回家,回家後自己卻發現懷孕了,而期間自己沒有過性行為。對此代孕機構不承認,未給處理方案。隨後小娟跟朋友借錢買票前往成都,目前正居住在該代孕機構的宿舍裏。其所住房間除了她之外還有兩名要做代孕的人,她們第二天就會回家,自己可能將麵臨退房被趕走。

“我沒錢養胎做產檢生小孩,也沒有錢回家。我如果打胎,他們就不承認是客戶的,不會給打胎錢。他們讓我回家養胎生下孩子,做了親子鑒定確認是客戶的再要。”但小娟稱,代孕機構也未承諾到時是怎麽個“要法”,自己希望代孕機構能夠出打胎錢,並給予發現懷孕後的營養費和誤工費。但現在自己完全見不上該機構的人。

30日上午,瀟湘晨報記者就此事多次致電小娟聯係的代孕機構方“王總”,未能接通。

瀟湘晨報記者隨後將此事反饋給成都武侯區衛健局,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記錄,若有調查結果將反饋,建議當事人最好報警。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代孕女性違反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以及《民法典》中關於公序良俗的規定,代孕的行為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代孕行為引發糾紛,代孕女性的權益很難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代孕機構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可能會構成非法經營罪,組織、開展代孕業務,從中謀取利益,擾亂了醫療秩序和社會倫理秩序。相關責任人還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可能會被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有這種行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代孕機構沒有取得合法的醫療資質而進行胚胎移植等醫療操作,涉嫌非法行醫罪。

客戶尋求代孕服務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破壞了社會倫理道德。從法律層麵來看,客戶的行為不直接構成獨立的罪名。

至於代孕女性的維權問題,由於代孕行為本身不合法,代孕女性的維權途徑非常有限。如果代孕女性在代孕過程中受到了身體傷害或其他權益侵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或者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相關責任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在實際操作中,維權難度較大,且代孕女性自身也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付建律師指出,該代孕女性若報警,屬於自首情節。但目前從刑法角度來說,其行為並不違背刑法。該女子是否選擇報警是其自身權利。

華倫久費 發表評論於
erchou 發表評論於 2024-10-30 21:47:01
這個社會真是成了人吃人的社會, 有錢人無惡不做。。有錢能使鬼推磨。。。為了錢, 什麽人倫社會道德都不要了,中國學西方的金錢至上的規則已經徹底顛覆了中國優良文化傳統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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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金錢至上?你是看新聞聯播看多了吧?這種事情隻可能是天朝特色。
erchou 發表評論於
linglang2012 中國現在一切向錢看, 政府的執行者也要生活, 被有錢人買通是正常的。。。
erchou 發表評論於
mudanxianzi 西方國家合法代孕, 並不代表這是對的應該在中國宣揚的文化
erchou 發表評論於
這個社會真是成了人吃人的社會, 有錢人無惡不做。。有錢能使鬼推磨。。。為了錢, 什麽人倫社會道德都不要了,中國學西方的金錢至上的規則已經徹底顛覆了中國優良文化傳統的底線。
傑瑞王 發表評論於
說來說去,孩子怎麽處理?生還是打胎
mudanxianzi 發表評論於
代孕怎麽就違反人類倫理道德了?羅刹國真惡心。很多國家代孕合法。歐美各國,東南亞的泰國等,都可以代孕。

中國的代孕機構不受法律保護,因此才出此劇。代孕機構有的資質不夠,隨便騙人,實在可惡,這些人才應該狠狠處理。
linglang2012 發表評論於
以前會處罰,現在政府知道違反法規,但有意不去管這事,因為人口減少是中共大患,這事隻要不太過分就任其發展。所以在中國,法律法規都是此一時彼一時。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這種機構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