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9月30日簽署立法,自2025年秋起禁止私立學院和大學採取“傳承錄取”政策,校友或捐助者子女在申請入學時將不再受到優待。斯坦福大學、南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等加州名校都將受法案限製。
美國最高法院去年裁定哈佛大學以“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為由、在招生過程中考慮種族或族裔的做法違憲,該案亦引起對學校在招生時為校友或捐助者子女提供特殊待遇的“傳承錄取”(Legacy Admissions)政策的檢討,並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反特權行動。目前全國許多院校都正在修訂招生規則,而加州則成為繼馬裏蘭州(Maryland)以來全美第二個對私立和公立院校均實施禁令的州份。
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等其他公立學校已經禁止“傳承錄取”數十年,但私立學院仍未廢除。
紐森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學校錄取應取決於申請者“優秀的品質、技能和努力的工作”,稱“加州夢不應隻適用於少數幸運兒”。
斯坦福同日發表聲明指,直至2025年9月立法生效前,學校“將繼續檢討其錄取政策”。南加州大學則表示,學校通過整體審查來決定錄取與否,稱“所有被錄取的學生都符合我們的高學術標準”,大學將繼續 “依法”進行招生和錄取。
如果華裔孩子,必須品學兼優,才有機會。如果是黑人孩子,學習成績中等,就被錄取了。
左派大學錄取時,最先看的還是膚色。所以左派搞了臭名昭著的亞裔細分法案,就是按照膚色族裔區分美國人。
這與馬丁路德金倡導的“不要用膚色族裔區分美國人,我們都是美國人”背道而馳。
禁止給予私立學校任何形式的補貼和資助,也不授予該學校任何政府研究項目,如果該學校有傳承錄取。
學校如果完全不受政府補貼,人家就一私人公司,也不想申請政府研究項目什麽的,那就應該允許傳承錄取。
禁止給予私立學校任何形式的補貼和資助,如果該學校有傳承錄取。
學校如果完全不受政府補貼,人家就一私人公司,也不和政府項目來往,那就應該允許傳承錄取。
假如斯坦福遷出加州,也就是三流學校的概念了。因為斯坦福的特點是鼓勵學生創業,有專門的基金支持,更是依賴了灣區的創業環境,學生很多人是從大一開始就琢磨創業的角度,學校也會對其中有希望的提供初識資本。
離開灣區,什麽都不是,沒環境也沒人,這些教授都很容易在灣區找到更高收入的工作,不會隨著學校走。就像那些牽出加州去德州的公司一樣,幾年後不得不回到加州。
完全取消legacy錄取大概不可能,但要求降低比例到20%是可能的,這大概才是政府的目標。
其實對美國大學傷害最大的不是平權法案AA的黑人,而是這些legacy,因為比例太大,客觀上是階層固化的概念,對美國教育體係和社會都是傷害巨大的。
法律可以規定私人公司如何挑選顧客嗎?除了法律保護的categories (based on a person's national origin, race, color, religion, disability, sex, and familial status.)
除此之外,私人公司有權做任何決定。
這相當於說“蔬菜和菠菜都可以吃”。請去掉“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因為加州大學包括了UC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