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獄虹援:鐵窗內外的跨兒行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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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可是一位中國跨性別行動者,她與夥伴們一同為遭遇家暴和社會隔絕的跨性別群體提供救助、庇護和自殺幹預工作,亦承受著來自國家和跨兒受助者家庭的雙重壓力。2023年初,賴可決定出國,但在出境香港時遭到拘捕和關押。監獄之外,跨性別的救助行動仍在繼續。無論是持續關注賴可的案件進度,或是緊急救援被限製人身自由的夥伴,或為自殺夥伴留下一份小小檔案,每個個體於無助和痛苦之中尋得一絲光線或一根稻草,以此來對抗深淵。

注:為了保護仍在國內的工作者,部分人物使用化名。文中觀點來自受訪者。

提示:本文提及監獄裏的壓迫情況,以及跨性別個體的自殺事件,敬請讀者留意。

聲援,互助

香港,八月。

大氣分子在行人身體表麵的汗水間來回碰撞,原本擁擠致密的城市來到了更加窒息的邊緣。一個身影從巴士走下,在兩個方向之間來回試探幾次後,開始嚐試比著手勢,用不甚流利的英語和行人展開對話。很快,她得到了一個肯定的答案,轉身向街角的另一個巴士站走去。

這是秋秋第一次來到香港。一個月前,她和朋友剛剛得知賴可的關押地點——一所叫“小欖”的精神病院。她匆匆地辦理通行證,並預約了探視日期,終於在今天入境了這座城市。幾經周轉後,她抵達了小欖精神病院。但她未曾想到的是,工作人員告知賴可查無此人。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已經超過了她預約的探視時間。在無助之下,她向朋友撥出了一通國際長途電話。很快,她被朋友告知,賴可被關押的地點並非“小欖精神病院”,而是隻有幾字之差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前者是一家真正的精神病院,而後者在香港用來關押有精神障礙、需要心理治療的囚犯,以及和賴可一樣的跨性別者。不管怎麽說,秋秋都錯過了兩周一次的探視機會。

荷蘭,電話連接的另一端。 Emma是另一位聲援賴可案的誌願工作者。這是她在這個月的第三次早上五點從床上爬起來,搭火車趕往200公裏外的布魯塞爾。在歐盟議會的附近不遠,就是她過去幾個月一直保持聯係的人權機構的所在地。

在過去,中國的跨性別,尤其是跨性別活動者的遭遇幾乎很少得到過國際人權機構的關注。Emma希望透過彩霞(見下文)與賴可的案子,讓Ta們的處境能在國際人權的視角下被外界聽到。另一方麵,這些機構也會通過其自身在法律和NGO方麵的專業性,向Emma提供支持案件的方法和知識。

和國際人權機構與媒體合作,這對中國的跨性別活動者來說並不是典型的工作方式。在LGBT社群和活動被官方嚴重打壓的這些年,幾乎所有的跨性別倡導組織都停止了活動。另一方麵,為遭遇家暴和社會隔絕的跨性別群體提供救助、庇護和自殺幹預工作的“草根”救助者,卻正在地下生存、生長。 Ta們大多未受過專業的培訓,對於救助方法也是通過不斷摸索積累經驗。但麵對政治環境和傳統文化結合的獨特環境, Ta們的經驗有時反而擁有更強的適應性。

這些救助者一般會擁有一些庇護場所,有時是專門用於救助的房子,有時是臨時訂的酒店房間,有時幹脆是自己住的地方。當有人遭遇家暴或扭轉治療而逃離原先的住所,這些地方就會成為Ta們的臨時住所。如果沒有多餘住所,救助者也會為Ta們提供一些路費。另外一些時候,救助者會和Ta們的家長、學校溝通,又或者幫Ta們找一些相對友好的工作。當遇到有人自殺,救助者也會展開緊急幹預。

在過去,賴可和彩霞是中國國內仍在地下環境中堅持的許多草根救助者之一。賴可曾是Emma的救助對象,在賴可的狀況慢慢好轉後,她也開始救助別人;慢慢地,彩霞和秋秋也加入了進來。在一開始,她們更像是同事而非朋友,彼此的工作方式也各有不同。隨著慢慢熟悉,她們開始找到理念一致的地方,關係也變得越來越親近。

很長一段時間裏,秋秋和賴可的關係不算太好。一些原因是出於理念上的不合:秋秋是一位職業up主,她認為可持續的救助工作應該放在工作和生活的節奏空隙中,也不太支持容易和體製發生衝突的行動;而賴可則想用投入更多精力和更激進的方式參與救助。

2022年底,賴可的伴侶彩霞在在上海被警方帶走,隨後以聚眾淫亂為罪名判處實刑,盡管檢方用到的證據僅是一段並非她本人的視頻和大量自相矛盾的口供。在那之後,賴可、Emma和秋秋等人組建起了誌願工作小組,一邊在網絡上聲援募款,一邊拿出自己的積蓄湊出律師費。

彩霞入獄後,秋秋改變了一些過去的想法。她像是被什麽推著一樣,不斷地把生活的重心從工作向救助摯友上傾斜。當賴可在香港失聯後,秋秋幾乎變了一個人,開始全心全力地將一切精力都投入到賴可案中。為了方便經常到香港,她辭掉了在武漢的工作,搬到廣州打起了短工。夏天的廣州和香港酷熱難耐,在戶外稍作停留就容易中暑。第一次探望賴可時笨手笨腳、無疾而終的她,在幾個月後已經能輕車熟路地穿梭於口岸兩側和香港街中。

困局,糾纏

在救助工作中,最讓救助者頭疼的情況是麵對家長和公權力機關。很不幸的是,這兩者在現實中經常通過複雜的社會關係聯係在一起。中國官方對性別議題的敘事往往天然地與選擇保守立場的家長站在一起,使得官方往往在實質上成為了跨性別迫害的幫凶,反過來恐嚇、拘捕救助者。

一種常見的情況是,被救助者是有自主決定權的成年人,因為不堪家暴或擔心被送去矯正機構而逃出家庭。但在家屬報警時,隻要向警方稱孩子有精神病或強烈堅持自己的意見,孩子們往往會被送回自己剛剛逃離的家庭。另一些時候,救助者們花費千辛萬苦舉報關停一家矯正機構,機構負責人會很快在另一個地方開設另一家。救助者認為,這種肆無忌憚的背後很多時候都是來自官方的默許甚至支持。

更糟糕的情況是,一些家長擁有強大的人脈關係,或是當地公安或政府有來往。這時救助失敗不僅意味著救助對象被帶走,還意味著救助者的自身陷入危機。Emma曾在出國前被這樣的家長威脅過,也目睹過他們托關係讓特警跨省將孩子帶回家。另外一些家長會擁有報複的心態——曾經,一個在南京運營多年的跨性別庇護所就曾因這家長舉報而被迫關停。

在這背後是一個係統性的問題:官方想要維護社會穩定,很多家長出於觀念的原因會不擇手段地“扭轉”孩子的性別傾向,而一些時候這些家長身後還有某些特殊的“能量” 。三方的因素結合在一起,使得跨性別救助者的工作環境雪上加霜。 2022年末,彩霞的一位救助對象的家長報警並指控彩霞“拐賣、性侵”了他們未成年的“兒子” 。警方帶走了彩霞和她的三位救助對象,並將其餘三人視作彩霞的受害者,彩霞因此含冤入獄。至今,彩霞過去的救助對象仍然活在家長的掌控之中。

“現在一個趨勢是,聚眾淫亂罪正在變成一種針對性少數活動人士的口袋罪。中國的公權力對於我們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會有一種推論,類似於性少數在性生活上麵一定就是關係淫亂的,或者我們心理有問題、是精神病。很常見的罪名就是‘聚眾淫亂’;跨性別還有‘非法販賣藥物’、‘非法行醫’;到了救助工作和避難所這邊,就是綁架、拐賣,如果是未成年人性質就會更嚴重。其實,哪怕你救助的不是性少數,而是被家暴逃出家庭的婦女,等著她的結局往往也是被警察送回親手家暴她的丈夫手中。 ”Emma說。

在彩霞入獄後不久,聲援她的誌願工作組就開始收到警察的威脅。她們或是被警告不要“隨便說話”,或是被引誘作出對彩霞不利的口供。而這其中的賴可,在2023年初開始更頻繁地察覺到警察的騷擾。有時是一通電話,有時是回家路上跟蹤她的身影,還有時是被拆封過的快遞。在這種情況下,誌願工作組開始商討讓賴可出國的辦法。

尋人,審判

5月2日這天,賴可在上海登上了前往香港的飛機。她將在香港短暫停留,之後轉機前往加拿大。為了確保她的安全,遠在荷蘭的Emma一直開著電話通話,直到她安全登上飛機。5月3日淩晨6點30分,賴可對Emma說:“正在接受證件檢查。不知道為什麽。”8點30分,賴可向Emma發送了最後一條消息,之後便杳無音訊。

很久之後,Emma和誌願工作組的朋友們才了解到,當時是一名便衣警察從值機櫃台旁的辦公室出來攔住了賴可。在由兩名男性警察對她搜身後,她被帶進機場的審訊室。賴可當場提出了聘請律師的要求,但警察告訴賴可,除非她能當場背出一名香港律師的電話,否則就沒有律師。當時,在機場的審訊一直持續到下午,已經一天沒有睡覺的賴可頻繁地陷入昏睡。這時警察就會狠狠地拍擊桌子將她吵醒。直到下午審訊結束後,普通話傳譯員才來到現場。在賴可提出想要補充內容後,傳譯員也告訴她:“如果還想早點睡覺的話,就不要修改和補充了。”這時的賴可已經沒有多餘的精力思考,隻能同意簽字。

在賴可被香港警方帶走的第二天,她的父母發現她手機關機,心裏隱隱覺得不對的兩人便找到了Emma 。賴可先前和家人的關係並不好。由於她特殊的性別身份,學校不允許她住在宿舍,且要求她家長必須在地陪讀。家長的不理解再加上長期以來的矛盾,使得賴可決定搬出去和朋友住在一起,但父母仍然時常來電“監控”她的生活。賴可前往加拿大的整個計劃都是瞞著父母偷偷準備的,打算到了國外後再告訴父母。

當Emma將事情原委告知她的父母後,兩人變得憤慨而無措。他們年紀有些大,與年輕人溝通有種種困難,也無法理解案子的情況。但是,盡管並不了解賴可在做的跨性別救助工作,她父母也出於直覺相信孩子的案子有隱情。那段時間,無論是賴可的父母還是Emma等人都陷入了強烈的絕望。對於Emma來說,這種突然的人間蒸發並不陌生:“黃雪琴被帶走的時候,她身邊的人是不是也是這種感覺?整個人就突然失蹤了,短則一兩周,長則一兩個月,完全不知道人在哪裏。”而賴可的父母經常想到最壞的結果——也許她已經在某個地方遭遇了不測。他們一遍又一遍、一圈又一圈地向所有認識的朋友打聽消息,但全部杳無音訊。

就這樣,兩個多月過去了。當外界所有人都接近希望破滅的時候,7月18號那天,賴可的父母收到了一通電話,另一頭正是賴可本人。來不及驚喜,他們卻得知了另一個消息:賴可被關進了一所名叫“小欖”的精神病院。那通電話很倉促,賴可來不及說出自己的囚犯編號和關押的原因就被掛斷。後來Emma得知,即使是這通短短十分鍾的電話,也是在她用獄中攢下的工資買來了電話卡才打通的。

第二天,賴可的父母又收到四川公安部門的電話,告知了他們賴可被香港警察帶走以及她的囚犯編號。但是,公安仍然沒有說出她被帶走關押的理由。後來,賴可的父母回憶起那天說,知道賴可還活著,是那兩個月來最高興的時刻。

在誌願組工作的期間,一位香港跨性別活動者Christine參與對案情進行了許多分析研究。得知賴可的來電消息後,Christine立刻聯係了一位相熟的律師前去探望。 Christine直覺認為,隻有短短兩個月的時間,賴可應該是仍在拘留的狀態,案子也應該還在審訊中或未到審訊階段。然而,僅僅一天後,律師將一個令人始料未及的消息帶了出來——賴可已經被定罪了,刑期15個月。

獄中,身體

賴可被關押的地方叫作“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這是一個在香港被用來羈押精神異常或需要精神治療的嫌疑人和囚犯的地方,既承擔著收押所的功能,也承擔著監獄的功能。與此同時,全香港的跨性別羈押者也都被羈押在這裏。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 受訪者供圖

2018年的時候,一名叫Navarro的菲律賓籍跨性別女性曾被關押在男監,後來她對香港懲教署提出訴訟,指控歧視和侵犯憲法賦予的人權。最終,高院原訴庭裁定沒有歧視和違憲,但要求作出賠償,並判決不得將跨性別人士關押在與自認性別不符的監室。 “小欖”作為特殊監獄,同時關押著男性和女性囚犯,且獄警也是不分性別的混在一起,於是在那之後就被同時用來關押跨性別囚犯。

但是,“小欖”並沒有真的解決跨性別的關押問題。比如每次賴可去法庭“過堂”時,都會與當天“過堂”的男性一起被男性警察搜身。監獄內洗澡的地方在走廊的盡頭也是公共浴室,僅僅是洗澡時承受男性囚犯的好奇目光,就已經會帶給人巨大的精神壓力。

更重要的問題是,“小欖”的內部仍然分男女囚室。為了搞清跨性別囚犯關押的房間,Christine曾向監獄方提出過申請,但對方回複出於保安理由拒絕公開信息。於是,Christine隻好通過NGO探訪和在裏麵的人的描述,才基本確定了內部的關押情況。

根據她的資料,“小欖”的跨性別羈押者並不會和其餘順性別羈押者關在一起,而是按照“自認男/女、是/否手術”的四種組合情況獨立關押。但是因為跨性別羈押者的數量本身就很少,這會直接導致一個問題,那就是Ta們大部分時候都處於單獨監禁的狀態。

單獨監禁對人的心理傷害十分嚴重,甚至可能是永久性的,它也是一種違反人權的行為。作為聯合國囚犯待遇最限度低標準的《曼德拉規則》在第45條指出,單獨監禁隻應作為在例外情形下不得已而采取的辦法,時間能短則短,並應受獨立審查,而且隻能依據主管機關的核準。同時根據香港的《監獄條例》第63條,隔離囚禁隻能被用作一種特殊的懲罰手段,且期限不得超過28天。而在賴可的刑期中,她被單獨關押的時間超過80%。

“小欖”內部被劃分為不同的區域。新人病房(AOU)用來關押剛剛入監的囚犯,條件類似禁閉室——完全封閉、呈不規則的多邊形,有的房間甚至沒有床和廁所。在AOU所在的建築中,其他區域是普通牢房,一般隻有三張行軍床左右的大小。而在另一棟建築中是被稱作“Ward-D”的區域,用來關押殘疾人和老年人——每個房間中分散地擺放8-9張病床,金屬馬桶,綠色或白色的牆壁,大多數房間有一個小透氣口。

在十個月的關押中,賴可在不同區域之間移動過多次。在有多個跨性別囚犯的時候,她會和其他人被移動到殘疾人和老年人居多的Ward-D區域,而其他的多數時候則待在普通牢房或新人病房(AOU)。

“在AOU中,有些房間什麽都沒有:沒有床、沒有廁所、也沒有水。哪怕在有水的房間,水閘也會經常被關掉。每天早晨和晚上,送餐的囚犯會推著送飯車過來,我將紙杯子遞給他們,他們接滿水,再遞給我。中午的時候有粥,有時候是白米粥,有時候是紅豆或綠豆粥。口渴的時候,我會通過門縫向他們求助,但很多時候也會被他們無視。”

賴可在“小欖”期間,大約有六個月被關在AOU中。在那裏,她不能放風、沒有書、生病時無法得到必須的藥物。甚至,在她們洗漱時,所有人隻能共用一個牙刷。剛進入AOU的時候,賴可經曆了嚴重的腹瀉。無法得到衛生紙的她,隻能用換下來的衣服擦拭。

“後來,我問他們,我該怎麽上廁所,他們就給了我瓦楞紙做的便盆。每天早上,送餐的囚犯會把瓦楞紙便盆拿去倒掉。大概在刑期過了一半的時候,我有一次陷入了崩潰,就吞了肥皂。那之後他們才把我放回AOU另一個有水的房間。”

十二月的時候,Christine一見麵就看到賴可的眼睛發炎,其中一邊的眼睛腫成乒乓球那麽大。她問賴可有沒有看醫生,賴可說她一直在要求,但懲教署那邊說醫生放假,就這樣一直拖著。直到次年一月底Christine再去看她,她已經自己康複了,而且直到最後也沒有見到醫生。

至於荷爾蒙藥物,盡管賴可在每個羈押場所都向醫生提出過需求,但每次都被醫生無視。直到七月底她才終於開到了雌激素,但是自始至終都沒有開到抗雄藥物。不僅是她,整個“小欖”關押的每一個跨性別女性都無法獲得抗雄藥物。

與雌激素不同,抗雄藥物被未經睾丸切除術的跨性別女性服用,用來抑製胡須、體毛、油脂分泌、自然勃起等男性性征,突然停止抗雄藥物會導致出現“反雄”、內分泌失調和嚴重的情緒波動等。可以說,抗雄藥物斷藥的後果對跨性別女性而言幾乎是致命的。

Christine說,每次去探望賴可,都能看到她因沒有藥物產生的轉變。 “胡子會慢慢長出來,而她在拘留期間也沒有刮胡刀。在剛開始的兩個月,監獄完全不給她任何藥物,那兩個月的反雄是最嚴重的。它的影響不隻在生理上,那段時間她的精神狀態……我隻能說不是很好。”

在最初關押的兩個月,賴可向外寫了許多封信。獄警最初向她保證這些信絕對能寄出去,但最後沒有一封來到她朋友的手中。有的信被獄警當麵銷毀,有的信則徹底消失,而這也是在賴可與外界重新取得聯係後才得以確認的。在那之後,賴可逐漸摸索出了監獄的態度:信中不能反應她受到的不公待遇,也不能描述監獄的環境。於是,她開始憑借自己的詩詞格律學知識,用古詩和古漢語的方式隱晦地傳達自己的獄中生活。

賴可於獄中所寫的七言近體詩(其中兩首) (原作已遭銷毀,圖為抄寫稿。閱讀順序自上至下、由左至右) / 受訪者供圖

程序,罪名

2023年12月底,賴可向律師投訴了監獄中沒有激素藥物的情況。而後,她被獄警關了整整一個星期的“小黑屋”。她在出來後向獄警問為什麽要關押她,獄警卻用不屑、嘲諷、自以為幽默的語氣回答:“因為外星人侵略地球”。

在那之後,賴可和她的律師開始認真地準備提起民事訴訟。這其中,最重要的一份證據是監獄方的記錄,其中包括紀錄賴可每天的羈押地點。但是,當賴可拿到懲教署遞給她的小信封時,卻發現她需要的那部分證據恰好不翼而飛。甚至,賴可被關“小黑屋”的那些天,她的記錄仍被填進平時睡覺的房間。

如此一來,賴可麵臨的抉擇就是,要繼續向懲教署申請,還是要直接開始法律訴訟。 “曾經也有一些司法案例,遇到所謂‘不見了’的文件,法官是可以做出一個對監獄不利的假設。但如果缺失的文件太多,我們可能連提告的機會都沒有了。 ”Christine說。

相比起賴可的遭遇,2022年底入獄的彩霞經曆了更為嚴重的不公。十一月底,彩霞在被超期羈押了20天後,被轉入看守所。賴可等人上門拜訪彩霞的父母,提出想要看一下彩霞的拘留通知書,但她的父母觀念保守,始終態度強硬地拒絕。他們既不信任作為彩霞的跨性別同伴的誌願小組,甚至也不相信任何律師。幾經周轉之後,誌願組拿到彩霞在看守所中簽下的律師委托書,然而為時已晚。僅僅幾天後,彩霞被檢察院批捕。

“回過頭看,如果當時她父母從一開始就明確和我們講拒絕請律師,那我們會立刻改變策略,往其他地方做工作。但是,他們表現出的態度始終是模棱兩可,一會說要再去谘詢一下,一會說需要時間,一會說自己已經找到律師了,甚至說好簽字的時間但臨時反悔,就這樣一直反複地拖下去。於是,我們一直沒請到律師。 ”

2023年6月19日,彩霞被下達了一審判決。法庭上,檢方多次故意提起彩霞身邊自殺的朋友,暗示是彩霞導致了她們的自殺。在檢方的描述中,彩霞變成了一個道德敗壞、教唆他人濫用藥物、私生活淫亂乃至誘導未成年人自殺的“男同性戀”。而至於彩霞的起訴罪名“聚眾淫亂”的證據,隻有幾份時間地點對不上的口供和一段不包含彩霞在內的視頻。

“彩霞這個案子的程序有如此多的問題。它意味著以後,公權力可以對任何一個性少數救助者重複一模一樣的流程,將Ta們關進監獄。在這麽荒誕的流程之下,即使再清白的人也會被判刑。”

直到現在,彩霞的家屬依然在使用完全消極的態度與誌願工作組溝通。她們無從得知彩霞關押的監獄,也無從安排探望。

哀悼,延續

在Emma的個人主頁上,記載著一篇對好友飛貓離世一周年的悼念。其中的一段描述寫著:

“仍記得飛貓那時和我說,她在空間裏發的‘要飛起來了啊’是預告自己的死亡,然而這份預告遲來了一年又半,在我未曾真正預期的時刻。奇怪到沒有時間告別,但又感到並不意外,畢竟這就是飛貓啊,這就是飛貓。”

聊起一年前好友的離去,Emma已經能平靜而堅定地講出那段回憶。飛貓過世的時候,她第一時間打電話給飛貓的大學確認,然而,學校拒絕向她提供任何信息,甚至不願告訴她飛貓是否被送去醫院。 Emma為了給他們證明她和飛貓是多年的好友,就一點點講出和飛貓過去相識的細節。但是,他們還沒聽完就掛斷了電話。

“哪怕他們有一丁點的同情心,都會做得稍微有人性一點、得體一點。但在我的感受中絲毫沒有,甚至像是以激怒我們為目的一樣,高高在上又敷衍了事地回答問題。我說是飛貓的輔導員,而這是他麵對自己天天接觸的學生死去時的反應。飛貓的家長也非常憤慨,但是不敢聲張。”

飛貓離世的具體原因已經無從知悉。但Emma知道的是,在她決定自殺的一周前,警方剛剛帶走了飛貓的異地伴侶。在警察局,他們通過其手機向飛貓發送釣魚短信,問她“要不要出來吸毒”。飛貓察覺出異常,沒有回複那條消息。誌願工作組立即為飛貓找了律師,但沒想到,那成了她們見到飛貓的最後一麵。至今,飛貓的伴侶仍然無法走出這段創傷。

飛貓並不是她們的共同好友中第一位自殺的人。九月底的時候,彩霞的摯友天心自殺離世;十一月,秋秋和賴可的摯友紫風自殺離世。這樣的自殺就像多米諾骨牌一樣,經常一個接一個地傳染開來。在無助和痛苦作為普遍情緒存在的圈子中,不少人將互相視為最後的救命稻草,而當稻草折斷的時候,活著的人將隻剩下深淵可以麵對。

有幾次,秋秋問Emma,為什麽她身邊的人都走了,隻有她自己還活著。

在紫風離世前不久,賴可剛剛寄了一封信出來。信裏問了彩霞的現狀,又問了她三位好友的現狀,其中就包括已經去世的天心和紫風。收到信後,Christine掙紮了很久該不該告訴賴可真相:“對我來說真的很難。賴可已經身在監獄,承受了那麽多的痛苦,而我又要把她朋友一個接一個去世的消息告訴她。但後來我想,既然她已經問到了,那我還是應該說出來。我在給她的回信裏簡短的說,那兩位朋友已經離開了。去探望她的時候又對她說了一遍。我跟她都沉默了一會,然後都在歎氣。我不想氣氛那麽沉重,就對她說,我們聊點別的吧。”

Christine不知道的是,賴可為紫風寫了一篇長長的悼文。不幸的是,那篇悼文最終也被監獄扣押,沒能送到外麵。 “我們當時覺得,妳(賴可)那麽好的朋友沒了,妳應該會為她寫一些東西的。實際上賴可確實寫了,但我們直到現在才知道它被銷毀了。那篇悼文很長,而且是用那麽沉痛的心情在寫,所以賴可不可能再一次重新背出裏麵的內容。但是,它就這麽沒了。這件事是不可原諒的。”

問起Emma,是什麽在支持她們將救援和聲援的工作做到現在,她說具體到每個人都不一樣,但每個人都有某種屬於自己的精神支柱。這些支柱對國內的公益工作者不可或缺,當在最灰暗的時候想到它,就仍然會有做下去的動力。

比如,秋秋是出於對彩霞的愛情。因為彩霞曾帶她看到的另一個世界的可能性,對秋秋來說,那個以前從未見過的世界就成了秋秋的一切動力。 “至於我自己,我的性格讓我總是強烈的感受到他人生活在無能為力中的痛苦。對於自己曾經受過的創傷和痛苦,我不想看到在任何人身上重複。”Emma如此回答。

“很多人說,性少數群體,尤其是跨性別和非二元的人,我們跟正常人是生活在兩個世界裏的。我們從未度過正常人的生活,所以我們對他們來說如此不可理喻。但是,並不是因為我們的身份使我們不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而是因為我們受到的所有正常人不會受到的種種歧視。我們是被逼著拖入這裏的,如果可以,我們並不想參與意識形態和充滿偏見的鬥爭當中,但我們最終隻能為了生存而掙紮。”

“我是一個很有特權的人,我可以成功逃離那個危險的環境,在荷蘭安頓了下來。我經常會感覺到,自己不是一個人在做這些,而是在和那些已經離開的人一起。我要替Ta們繼續看著這個世界,替Ta們學所有不能學的,替Ta們做所有不能做的。我就是Ta們的喉舌,是Ta們的眼睛。他們可以殺死一條具體的生命,但不能殺死我們這樣的存在。既然我現在還沒有死,我就會作為這樣的一份子,繼續活下去盡我自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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