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卷餅算“三明治”? 官司打到法院 印州法官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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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納州一名法官裁定墨西哥卷餅(Taco)為“墨西哥式三明治”,從而解決了圍繞韋恩堡(Fort Wayne)一家購物中心的法律糾紛。

金塔納(Martin Quintana)是韋恩堡傑斐遜大道上新建的金塔納廣場(Quintana Plaza)購物中心的開發商,他與Covington Creek公寓協會(Covington Creek Condominium Association)簽訂了一份書麵協議,旨在阻止快餐店在該購物中心街區開業。協議允許開設“訂製”三明治餐廳,如Subway和Jimmy John’s,但禁止開設“傳統快餐店”,如麥當勞、Arby’s和Wendy’s”。協議還禁止任何獲準經營的餐廳提供室外座位、駕車通過服務或酒精飲料。

金塔納廣場於2022年達成協議,將在該購物中心開設一家本地餐飲店“The Famous Taco”,公寓協會也批準了允許開設該餐館的修正案,但艾倫縣(Allen County)計劃委員會以先前的書麵協議為由拒絕了該修正案。

艾倫高等法院法官博貝(Craig J. Bobay)負責受理這一爭議,並裁定墨西哥餐廳的開業完全不需要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博貝寫到,“擬建的 Famous Taco 餐廳將供應按訂單製作的墨西哥卷餅、卷餅和其他墨西哥風味食品,不設室外座位,不提供駕車通過服務,也不供應酒類。”法院同意金塔納的意見,即墨西哥卷餅和卷餅是墨西哥風格的三明治,而最初的書麵承諾並沒有限製潛在的餐館隻能提供美國風格的三明治。

博貝說,最初的協議也適用於提供希臘烤肉串、印度饢餅或越南 Banh mi 的訂製餐廳。

“Famous Taco”目前已在該購物中心安裝了設備和招牌,但還不清楚何時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