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圍觀打牌太激動,竟把打牌大媽拍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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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牌比打牌還激動,65 歲大媽贏了牌,74 歲大爺圍觀時太激動,竟然把大媽拍骨折了 …… 日前,鎮江丹徒法院審理了這起糾紛,判決大爺賠償大媽各項損失一萬餘元。



劉大爺與王大媽是同村鄰居。2022 年 9 月,王大媽與劉大爺的女兒一同打麻將,劉大爺坐在王大媽身後圍觀。其間,王大媽贏了一把險牌,劉大爺激動起身喊道 " 哎呦,興得嘛(當地方言,手氣好的意思)",並在王大媽肩背處拍了幾下。王大媽感覺身體不適提出口頭抗議,劉大爺稱王大媽贏了牌替她高興,雙方言語交涉了幾句,未發生其他衝突。

隨後,劉大爺因事離開了現場,王大媽則繼續與其他幾人打牌。劉大爺離開沒多久,王大媽身體不適症狀加重,無法繼續打牌,開始覺得頭暈,之後閉著眼睛趴在桌上,在場人員趕緊通知其家人。王大媽侄子到場後將人送往醫院治療,經醫院診斷為 T8 胸椎壓縮性骨折。



王大媽住院治療 12 天,產生了醫療費用及其他各項損失。因就賠償事宜協商無果,王大媽將劉大爺訴至法院。

劉大爺認為,自己是替王大媽高興才拍了其肩膀,當時王大媽也沒有不良反應,還繼續在打牌,不能排除自己走後王大媽抓牌扭傷或其他致傷的可能。且王大媽已經 65 歲,腰椎骨骼本身就有問題,其傷情與自己當時的拍肩行為沒有關係。

丹徒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被告在看到原告贏牌後,出於嬉鬧心理拍打了原告的肩背部,導致原告身體受傷,具有過錯,應當對原告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被告辯稱其隻是輕拍、原告本身骨骼存在不良情形等意見,僅有被告口頭陳述,無證據證明,且該辯稱不符合事發時的實際情況,法院不予采納。原告因受傷造成的各項損失合計 13255.97 元,被告依法應當給予賠償。 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且被告已將賠償事宜全部履行完畢。



法官提醒:本案中,劉大爺以開玩笑的形式拍打王大媽肩背,雖然沒有讓王大媽受傷的主觀故意,但其拍肩行為確實造成了王大媽骨折的損害後果,故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老年人積極參加休閑娛樂活動,能夠促進身體健康,放鬆愉悅心情,實現 " 老有所樂 "。但 " 銀發一族 " 在參與各項活動過程中,要盡量保持心態平和、情緒穩定,切勿因一時激動說出過激言語或做出出格行為,否則可能會對自己或他人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文中人物為化姓)

紅米2015 發表評論於
大媽骨質疏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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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不懷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