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億元且不能退繳贓款”,高材林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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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據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吉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高材林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59歲的高材林,履曆相當豐富,早年在國內5所高校學習和工作,是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博士,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博士後。先後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近12年,曾任吉林省金融辦主任、鬆原市市長,2017年12月任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至2020年11月被查。

高材林。資料圖

高材林一審被判無期:貪汙億元且不能退繳受賄贓款

9月2日,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吉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高材林貪汙、受賄一案日前宣判,對被告人高材林以貪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高材林貪汙贓款依法返還被害單位;繼續追繳被告人高材林受賄贓款,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高材林利用擔任鬆原市市長的職務之便,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指使廈門爵耀投資有限公司、鬆原城市發展投資控股集團紅日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日公司),安排廈門爵耀投資有限公司從一名個體經營者處虛假承包100萬平方米“三化草原”土地,再轉包給紅日公司,從中非法套取1億元占為己有,其中借貸給他人4500萬元,償還個人債務5500萬元。

2011年至2020年8月,被告人高材林先後利用擔任省金融辦黨組書記、主任、鬆原市市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公司審批、稅費減免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3萬餘元。

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高材林雖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係坦白,且舉報他人犯罪線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鑒於其貪汙數額高達億元,並不能退繳受賄贓款,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0年11月,吉林省紀委監委通報: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高材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7月19日,中國檢察網發布消息稱,吉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高材林(正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一案,

日前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1年8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高材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省紀委監委日前對高材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高材林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參加迷信活動;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高材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信仰,初心不正、思想不純,搞政治攀附;黨性缺失,宗旨泯滅,搞迷信活動;亦官亦商,濫權妄為,肆無忌憚借用巨額錢款;貪欲膨脹,公權私用,非法侵占巨額公款,搞權錢交易;生活腐化,蛻化變質,自甘墮落,搞權色交易,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通報稱,依據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吉林省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高材林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下一次吉林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吉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清華博士、北大博士後,長期在金融係統任職

據南方都市報此前報道,高材林,1964年2月生,湖南漢壽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學曆。清華校友總會官網上顯示,高材林是清華大學經管學院1991級博士。該網曾發布《高材林:博學篤行自耕耘》一文,介紹了高材林的求學、工作軌跡。

高材林早年先後在湖南大學、新疆師範大學、遼寧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五所高校學習和工作,其學曆含金量十足。

文章稱,高材林中學時是校學生會主席,17歲考入湖南大學化工係,1985年畢業時,誌願去新疆支邊,分配到新疆師範大學任教化學。

不久,他就被借調為自治區南疆整黨巡視組秘書,近半年裏他跑遍了南疆所有縣,行程六千多公裏。

1987年9月,高材林考入遼寧大學,攻讀國民經濟計劃與管理專業碩士學位。

期間,他參與了全國第一個破產企業——沈陽防爆器械廠的破產全過程,他擔任課題組組長撰寫的報告在《遼寧日報》做了整版報道。

文章稱,1991年9月,高材林考入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讀博,攻讀技術經濟專業博士學位。其間,他還曾做了近兩年的摩托羅拉中國公司培訓顧問。博士畢業後,1996年1月,高材林進入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博士後流動站,做了兩年金融創新研究。

1997年12月,33歲的高材林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在央行工作了近12年,

從基層的科員做起,他先後當過貨幣政策委員會秘書處副處長,貨幣政策司分析處副處長、匯率處處長,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牽頭人。期間,高材林被派到上海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擔任公開市場操作部副主任(副司局級)。此外,他還曾掛職到蘭州市任副市長一年多。

2009年10月,高材林調任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兼任省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高材林參與並見證了吉林省金融辦的籌備和設立,並於2010年12月成為吉林省金融辦首任主任、黨組書記。期間曾兼任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一年多。

在吉林省金融辦工作5年,2015年7月,高材林首次主政地方,任鬆原市代市長,次月轉正。2017年12月他重返吉林省政府任副秘書長,任職近三年,至2020年11月被查。

高材林落馬前最後一次出現在公開報道中,是在2020年10月23日,吉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作為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高材林出席了會議。